“石榴籽”調解是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四川民族地區的創新發展,積極回應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的重要指示。為深化涉民族因素矛盾糾紛訴源治理,天全縣法院率先在全市成立首家5G“石榴籽”調解室,有效維護了民族地區社會和諧穩定。
“索瑪花”寓意吉祥平安,象征彝族同胞對幸福生活的美好向往,更有諺語稱“索瑪開放的時候就是歡樂到來的時候”。為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能力,維護民族團結,天全縣興業鄉精準切入鄉村治理盲區,探索建立了“索瑪花”工作室,構建民族一家親,相攜共前進的工作格局。
7月4日下午,天全縣法院與興業鄉政府召開聯席會,共同簽署《“石榴籽”調解室 “索瑪花”工作室框架合作協議》,并舉行“石榴籽”調解室調解員聘任儀式。天全縣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石麗敏,興業鄉黨委書記楊本華出席會議,縣法院、興業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及兩名調解員參加會議。
會上,雙方分別就“石榴籽”調解室及“索瑪花”工作室的成立初衷、人員架構、運行情況、工作成果進行了介紹,“石榴籽”調解室新聘任調解員結合自身基層經歷做工作介紹,其他參會人員就如何進一步推動涉民族因素矛盾糾紛聯動聯調治理工作深入討論。
合作內容
(一)堅持黨建引領,促進民族“大團結”。堅持黨對民族工作的絕對領導,推動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高質量發展,以“石榴籽”調解室與“索瑪花”工作室為平臺,以點帶面,強化支部聯建共建,不斷推動天全縣法院與天全縣興業鄉政府支部共建活動,進一步提升黨員干部在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中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意識。
(二)加強法治宣傳,共建民族“大融合”。聯合開展法治宣傳活動,依托“石榴籽”調解室與“索瑪花”工作室,廣泛宣傳黨的民族理論政策、民族工作法律法規政策,通過法治宣傳教育,進一步維護民族團結、促進民族地區長期穩定繁榮發展。
(三)強化源頭治理,促進民族“大鞏固”。通過共同開展人民法院調解平臺“三進”工作,梳理排查涉民族糾紛,組織聯動調解中綜合運用國家法律和民族習俗、地區風俗,融洽感情,增進認同,促進矛盾糾紛有效化解,努力將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助力基層社會治理。
(四)共享解紛資源,助推民族“大繁榮”。“石榴籽”調解室與“索瑪花”工作室共享調解資源,聯合開展人民調解員及工作室成員關于法律知識及調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全民參與司法調解的工作能力,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維穩“先鋒隊”作用,維護民族地區的社會和諧穩定。
石麗敏表示,希望雙方繼續緊密合作,深化涉民族糾紛多元化解工作開展,通過調解人才及線上解紛平臺等多種資源共享,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擴大“石榴籽”和“索瑪花”調解品牌的影響力,協同保障各族群眾的合法權益,為天全縣全面建設“川藏鐵路第一城‘橋頭堡’、綠色發展示范市‘先行區’”貢獻法治力量。
楊本華表示,感謝縣法院對興業鄉各項工作的支持,興業鄉將以此活動為契機,加大“索瑪花”工作室與“石榴籽”調解室的共建合作,致力于宣傳黨的民族理論政策、民族工作法律法規政策及惠民政策等,加強部門協作,強化涉少數民族糾紛化解聯動聯調機制,推進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天全縣法院將繼續推動涉民族因素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不斷總結提煉,探索創新,持續深化開展涉民族矛盾糾紛訴源治理工作,助力縣域基層社會治理,為天全縣創建省級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貢獻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