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寶興法院,你們依法依規判案,保障了我們權益,太謝謝了,當初我還不理解你們。”7月21日,不同于以往踏入法院的擔憂與迷茫,這次茍某某將兩面錦旗送到寶興法院,對法院的工作表示高度贊譽和誠摯感謝。
茍某某系一起租賃合同糾紛的原告。2020年9月,茍某某到B公司承建的工程處從事挖掘機施工,雙方未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因B公司至今未支付茍某某退場后剩余的挖掘機租賃費,茍某某訴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熟悉案情,組織雙方交換證據進行調解,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適用簡易程序開庭審理。審理過程中,法院依法查清A公司與B公司間簽訂有書面分包合同,將項目工程土石方整體分包給B公司,采用總價包干形式,自負盈虧,與茍某某建立租賃關系的合同相對方系B公司,遂依法判決B公司向茍某某支付租賃費。宣判后,B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雅安中院經審理依法駁回了B公司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兩面鮮紅的錦旗不止表達著當事人最樸實、最誠摯的感謝之情,更承載著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認同。一面寫有“高堂明鏡、心系民心”是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認可和鞭策;一面寫有“扶正祛邪、明察秋毫、捍衛法律、一塵不染”是當事人對法官秉公司法,依法查清案件事實,合理維護當事人權益的肯定和深深感謝。
寶興法院將繼續履職盡責,不斷提升審判質效和司法服務水平,秉承公正司法、司法為民的理念,在每件案件上下功夫,于點滴中見成效,持續提高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滿意度和認可感,繼續在為民解憂的道路上砥礪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