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凈化網絡環境,依法嚴厲打擊網絡謠言,公安部決定將2024年作為“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年。喜德縣公安局積極響應,堅持依法打擊和綜合整治相結合,始終保持對網絡謠言的嚴打高壓態勢,切實維護清朗的網絡空間環境。
2024年3月2日,馬某向喜德縣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報案稱,有人在網絡上發布馬某經營店鋪信息,并編造惡意謠言,導致其遭受網絡暴力。喜德縣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迅速受案查處。經查,違法嫌疑人沙某在途經馬某店鋪時,出于吸引關注和“好玩”的目的,隨手拍攝馬某店鋪招牌,并編造“月黑風高的夜晚,體驗了XX手藝,心碎了,喜歡的鄰居XXX不再純潔”等謠言信息并發布至網絡平臺。
2024年3月6日,喜德縣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對違法嫌疑人沙某進行了行政處罰。
喜德網安溫馨提示
互聯網空間并非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自覺規范個人網絡言行,堅決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網絡空間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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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鏈接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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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鏈接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