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好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決依法從嚴懲處欺老行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指示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部署會議精神,依法嚴厲打擊整治養老詐騙違法犯罪,切實守護好百姓“錢袋子”。2022年6月1日,犍為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樂山市首例養老詐騙案獲法院判決,法院支持了檢察機關全部訴訟請求。
經查,潘某某在明知不能一次性交納15年或者一次性補交滿15年養老保險金的情況下,以幫忙購買養老保險為由,騙取了18名被害人177萬余元,用于賭博和消費。 為有效懲罰犯罪,最大程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犍為縣檢察院高度重視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案件,通過主動介入偵查、引導偵查機關取證,準確把握依法從重要求,在對案件事實、證據材料嚴格審查的前提下,堅持懲治犯罪、追贓挽損兩手抓,對潘某某詐騙案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最終采納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犍為縣檢察院積極發揮檢察職能,針對被害人為老年人這一特殊群體,不僅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充分釋法說理,積極引導被害人通過正當途徑反映訴求、維護權利,還及時啟動司法救助程序,最大程度發揮國家司法救助人文關懷作用,力求切實解決當事人實際生活困難。 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當大事,預防與懲治養老詐騙不容懈怠。犍為縣檢察院將繼續能動履職,充分發揮“四大檢察”職能,強化溯源治理、綜合治理、系統治理,全方位、多角度持續深入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依法嚴懲養老詐騙違法犯罪,全力提升老人防詐“免疫力”,守護好老百姓的“養老錢”,為廣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貢獻檢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