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等人犯集資詐騙罪案
關鍵詞:旅游公司、月息回報、老年人、集資詐騙
一、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初,被告人王某某、王某、符某某等人采用化名在內江市東興區成立虛假的“內江某旅游投資管理公司”,并私刻“四川某公司”等單位公章,大量印發虛假宣傳資料,成立有組織的公司團隊,以投資四川某公司開發項目為由,承諾給予投資群眾每月兩分的利息作為回報,騙取了被害人王某某、呂某某等17名老年人63.5萬元集資款。2019年11月,王某某等人攜款潛逃,后被公安機關抓獲。2020年初,內江市東興區檢察院陸續以集資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二、裁判結果
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某、王某、符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騙取17名集資參與人投資款63.5萬元,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均應受到刑法懲罰。2020年9月28日,內江市東興區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被告人符某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2020年11月17日,內江市東興區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并責令各被告人繼續退賠違法所得,返還各被害人。被告人符某某不服一審判決向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三、典型意義
“老人不安則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則社會不安”。近年來,部分不法分子針對老年人群體實施詐騙的方式層出不窮,掃碼注冊送雞蛋,購卡消費就返利,天天領錢免費旅游,特效神藥包治百病......本案三名被告人就是以投資旅游并返息的方式,主要針對老年人群體實施的集資詐騙,人民法院依法嚴懲違法犯罪的同時,也提醒老年朋友們,要謹記天上不會掉餡餅,嚴防養老詐騙;要保持警戒心理,不要輕易動用養老錢;要樹立科學養生理念,不輕信所謂的特效神藥,守好自己的“養老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