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隊伍教育整頓“學習教育”環節不跑偏,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檢察院抓好三個“實”,促使全體檢察人員在學深悟透、弄懂做實上下足功夫。
一是學習安排“實”。按照上級相關要求,結合彭山檢察院工作實際,對學習教育階段的規定動作+自選動作按時間進度制作清單,組織全院干警集體學、分部門學、分支部學,豐富學習內容和載體,落實責任部門、責任人,把學習教育安排到每天,以順排任務、倒排工期開展學習教育。全階段共安排21項學習任務,截至目前,按時間進度完成6項。
二是學習態度“實”。教育整頓開始,通過動員部署、集中學習會議等反復強調學習教育階段重點任務,發放《教育整頓學習讀本》、《工作指引》33冊,學習筆記本33本,嚴格集中學習考勤制度,明確各部門、各支部領學人和發言人,要求干警做好學習筆記,學習后深入開展交流討論,撰寫心得體會。同時針對部分干警因出庭、訊問、培訓等原因無法參加集中學習的情況,采取“補課”的方式,由支部書記或部門負責人傳達會議精神、提供支部或部門討論的會議內容、干警發言稿,督促未參加學習的干警自覺加強學習。
三是學用結合“實”。將隊伍教育整頓與檢察業務深度結合,以學習教育的成果促進檢察隊伍司法理念的轉變、專業能力的提升。在組織學習教育的同時,持續抓好檢察業務工作,通過深刻剖析近年檢察機關發生的辦案安全事故,認真分析和查找辦案安全事故的客觀因素,加強警示教育,增強安全辦案意識;開展職務犯罪案件庭審觀摩,組織班子成員、員額檢察官到庭觀摩,把“庭審現場”變為隊伍教育整頓警示教育的“課堂”,起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張景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