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來,隆昌市審計局完善制度建設,創新組織方式,聚焦工作重點,強化審計整改和成果利用,不斷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
健全制度機制。制定了《隆昌市2019—2023年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劃》,修訂完善了《隆昌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議事規則和辦公室工作規則》,進一步加強了全市經濟責任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了成員單位的相關職責,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范化建設和審計結果運用,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范、有序的開展提供了保障。
創新組織方式。統籌審計資源力量,加強經濟責任審計與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政策跟蹤審計、預算執行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等不同審計項目的橫向融合,探索“政治巡察+經濟責任審計”,努力做到“一審多項”“一審多果”,增強審計監督效能。
聚焦工作重點。進一步加強經濟責任審計計劃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行為的監督。突出對鎮(街)主要領導干部的審計,突出對經濟活動復雜、涉及資金量大的部門單位領導干部的審計,突出對重要經濟決策權、執行權、管理權和監督權等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的審計。
強化審計整改和成果利用。狠抓審計問題整改,建立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消號機制,對照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臺賬,逐項對賬銷號,提高整改工作實效。強化審計結果運用,梳理歸納審計查出問題,提煉出更具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問題,從體制機制層面分析原因,提出具有建設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議,形成匯總報告,同時研究分析領導干部履職重點風險領域,促進源頭治理和預警,發揮審計建設性作用。(鄭 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