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周年和“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為進一步強化醫院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繼續深入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做好節假日間正風肅紀工作,更好的預防醫務人員職務犯罪,4月26日下午,隆昌市漁箭中心衛生院全體黨員干部職工在會議室組織召開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培訓會。會議由黨支部石副書記主持。
會上,石副書記指出,要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工作,并強調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
會上,石副書記宣讀了《隆昌市漁箭中心衛生院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責任書》,隨后,觀看了黨風廉政教育宣傳片,并與部分科室負責人和黨員干部現場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責任書》。
簽訂儀式結束后,石副書記強調,一是要高度重視、迅速傳達、落實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責任書就是軍令狀,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管行業必須管行風”“誰主管、誰負責”的治理要求,院領導班子對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對本科室的反腐倡廉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二是要依法治院,強化治理,切實改進行業作風。各責任部門科室要有底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將行業作風建設與業務工作結合起來,要和醫院評審最新標準結合起來,做到共同研究、共同部署、共同落實。
三是要精心組織,強化措施,統籌協調,抓好行風工作與日常工作的關系。認真貫徹執行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中央八項規定、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內江市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衛生人員“十不準”等,切實轉變行業作風和工作作風,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水平。四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簽訂,是我院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加強自身反腐倡廉建設的具體體現,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起到良好的教育、警醒、規范、監督和約束作用,形成“誰主管、誰負責、反腐倡廉人人有責”的責任意識。(石永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