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縣法院順利執行一起借貸糾紛案件,為申請人毛某某及時兌現勝訴權益。
申請執行人毛某某與被執行人張某某原系同事關系,2019年3月,張某某多次在毛某某處借款,共計借款4600元,后經多次催收后無果,毛某某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張某某償還毛某某借款4600元。判決生效后,張某某遲遲未履行還款義務,毛某某遂向渠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法院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未發現張某某有可供執行財產;同時,查詢到張某某未在三大通信運營商辦理電話卡,無法聯系到本人,執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執行法官了解到張某某戶籍所在地是湖北省老河口市,考慮到傳統的跨省執行方式成本高、耗時長、難度大,而執行“事項委托”簡單易行,便捷高效,既能節約人力物力,又能及時快速有效辦理案件,于是決定利用執行指揮平臺“事項委托”功能,請求老河口市法院送達法律文書并進一步了解情況。
老河口市法院收到“事項委托”請求后,立即組織干警前往被執行人瞿某家中,了解到張某某仍在外務工,家中只有母親在家,遂將法律文書送達其母親,獲取其聯系方式,并進行了釋法明理。
渠縣法院執行法官通過電話聯系到張母,告知了案件的具體情況,釋法析理、勸解引導,并言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嚴重后果,迫于強制執行的壓力,張母及時將借款匯入渠縣法院案款專用賬戶,隨后執行法官及時將錢轉給了毛某某,毛某某發來表達感謝的微信。
據介紹,此次跨省聯動執行,是兩地法院充分利用執行系統信息化、便捷化功能,推動異地執行提質增效的生動實踐,既有效節約了司法資源,又有力震懾了被執行人,共同維護了當事人勝訴權益和司法權威。
(陳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