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是第37個全民禁毒宣傳月,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大竹法院深入貫徹關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主動謀劃、精準布局,積極履行禁毒職責,全方位、多渠道打好組合拳,推動禁毒斗爭形勢持續向好、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川渝司法協作 共筑禁毒防線
6月25日,四川省大竹縣人民法院與四川省鄰水縣人民法院、重慶市墊江縣人民法院、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法院、重慶市墊江縣公安局在墊江縣法制文化公園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近年來川渝兩地在打擊毒品犯罪方面的工作情況和具體舉措,回應群眾關心關切的問題,在全社會營造全民禁毒宣傳氛圍,提升群眾禁毒意識。
大竹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肖勇以“健康人生、無毒前行”為主題,通報了大竹法院在打擊毒品犯罪方面嚴格執法,針對毒品犯罪新變化,進一步提升審判能力,堅決鏟除滋生毒品犯罪土壤等方面的經驗做法。近年來,大竹實現毒品案件數量、末端毒品犯罪“雙下降”,得益于該院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懲處,對涉毒犯罪零容忍,時刻保持高壓態勢,重刑率始終保持高位。同時突出打擊重點,加大對新型毒品、危害青少年毒品犯罪的懲處力度;嚴格規范毒品犯罪緩刑適用條件,毒品犯罪緩刑適用率顯著低于普通刑事案件。
下好禁毒宣傳“先手棋” 打好禁毒“主動仗”
6月26日,大竹法院聯合縣禁毒委、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教育局等多個職能部門在煌歌廣場設置宣傳點,開展集中宣傳活動。
活動現場,法院干警通過發放宣傳資料、講解典型案例等方式為群眾答疑解惑,詳細介紹了毒品的具體種類,毒品對人造成的嚴重危害以及有效預防毒品侵害的方法,同時鼓勵群眾將禁毒知識帶回家,號召家人共同參與到禁毒宣傳中,提高對毒品的警惕性。
公開宣判毒品案件 涉毒犯罪難逃法網
6月26日,大竹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對被告人張某、被告人陳某彪、被告人李某鳳販賣、運輸毒品案進行公開宣判。三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九年三個月、八年、二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一千元至一萬元不等。被告人張某通過被告人陳某彪介紹或單獨購買甲基苯丙胺后運回達州販賣給他人吸食,違反國家對毒品管制的規定,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張某、陳某彪販賣毒品的數量均為30余克。
被告人李某鳳明知張某販賣毒品仍為其提供資金從上家處購買甲基苯丙胺約5克,并將微信、支付寶、抖音提供給張某收取販賣毒品的毒資或幫助張某支付毒資,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
此次公開宣判,以案釋法、以案釋“警”,彰顯了大竹法院對毒品犯罪“零容忍、嚴打擊、嚴處罰”的司法態度,奏響了嚴懲毒品犯罪、持續打好禁毒“主旋律”。
禁毒工作事關國家安危、民族興衰、人民福祉,依法打擊毒品犯罪是人民法院的職責使命。下一步,大竹法院將持續深化審判職能作用,保持毒品犯罪“零容忍”高壓態勢,積極延伸職能,大力開展禁毒宣傳工作,尤其是加強對新型毒品的宣傳,不斷提升群眾識毒、防毒、拒毒能力,推動形成“人人識毒、遠離毒品”的良好禁毒氛圍。
(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