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五個“民法典宣傳月”期間與六一兒童節來臨之際,5月27日,宣漢縣法院新華法庭干警走進廠溪鎮中心校,在綠草如茵的操場上,以“民法典護航成長”為主題為該校一年級至六年級600余名學生開啟了一場法治啟蒙之旅。
“未滿8周歲的小朋友注意啦,買游戲皮膚必須經家長同意哦!”課堂上,新華法庭副庭長李相東結合小學生的年齡特點和認知水平,從學生們感興趣的話題入手,以一個個真實鮮活的案例為切入點,為低年級同學講解民事行為能力劃分標準,讓他們明白“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概念,像他們這樣的小朋友,大額消費必須經過家長同意才合法有效。針對高年級同學,他則通過“父母監護職責”“校園欺凌責任劃分”等案例,將民法典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等法條化作通俗易懂的成長指南,進一步增強學生的法治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李法官,發現同學在學校抽煙該不該告訴老師?”“爸媽在外面幾年不回家看我怎么辦?”
課后,十余名六年級的同學拿著剛發的民法典宣傳手冊追問。干警們與學生們積極互動,逐一耐心解答了同學們的問題,深刻闡述了民法典這部“社會生活百科全書”與學生們日常生活的緊密聯系,讓學生們在輕松愉快的氛圍中進一步加深了對民法典的理解,助力樹立法治信仰,筑牢成長防線。
法治陽光照校園,“典”亮青春護成長。這場別開生面的操場普法課正是宣漢縣法院深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生動注腳。
據介紹,下一步,宣漢縣法院將持續延伸司法服務鏈條,創新普法宣傳形式,讓民法典從書面條文化作護航青春的“安全繩”,讓每個少年都能在民法典的守護下走穩向陽生長的每一步。
(李相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