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有這個要素式執行申請書,只需要按照提示打勾勾或者抄寫判決就行了,我們老年人都搞得懂,不懂的也有專人指導,再也不用花錢請律師寫了。”7月14日,到渠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李阿姨感慨到。
7月9日,在全省法院要素式示范文本推廣使用培訓會后,渠縣法院借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聯合印發的《部分案件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在全國各級法院推廣使用契機,全面啟動要素式示范文本宣傳推廣及試行工作,并于7月14日(啟用當日)由當事人填寫提交首份要素式強制執行申請書。
強制執行申請書涵蓋了當事人基本信息、執行依據、執行請求、財產線索等關鍵內容,是執行法官了解案件情況的重要載體,而要素式強制執行申請書內容詳盡,要素全面,當事人只需按照案件情況勾選或填寫,極大降低書寫難度。
制作起訴狀、答辯狀、申請書是當事人參與審判、執行程序的第一道關口,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權利保障和實現,也關系到人民法院解決糾紛的質量和效率。要素式示范文本的使用,降低了訴訟門檻,讓人民群眾看得明白、用的方便,有效減少因文書書寫不規范導致的退件、補正情況。下一步,渠縣法院將收集各訴訟主體對要素式示范文本在使用中的反饋意見,不斷優化相關配套機制,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