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漢法院借助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和全國法院統一送達平臺成功調解原告王某某訴被告劉某某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這是我院利用該平臺成功化解矛盾糾紛的首起案件。
2019年7月,王某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給工友劉某某借款2000元,劉某某承諾于當年10月1日前還清并書寫一份欠條。借款到期后,王某某多次催收,但劉某某一直拖延不還,且在今年6月份無故將王某某微信拉黑,并更換了手機號碼。由于王某某與其僅因務工相識,沒有其他聯系方式,無奈起訴至我院。
立案受理后,承辦法官了解到被告劉某某系河南省襄城縣人,由于沒有任何聯系方式和具體地址,若按照傳統處理方式委托當地法院送達相關法律文書,耗時長、訴累重,難以收到較好效果。為高效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經多方研判后,承辦人員改變思路,借助人民法院統一送達平臺中的“運營商數據查詢”功能,查詢到劉某某新實名登記的兩個手機號碼,隨即與其取得聯系。在工作人員的教育下,劉某某承認下欠王某某借款屬實,但其現在杭州市務工,無法出庭應訴。征得雙方同意后,承辦法官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對該案進行了音、視頻在線調解,劉某某承諾將及時償還欠款,該案得以調解成功。
為進一步推動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建設,最高人民法院開發建設全國法院統一送達平臺和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全國法院統一送達平臺聚力幫助全國各級法院解決在送達工作中“找人難、送達難、回執難、成本高”等難題,提高工作效率。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匯集了法院的審判調解資源和全社會的糾紛化解資源,通過靈活組織開展調解,使當事人實現足不出戶即可化解矛盾糾紛。兩大平臺打破傳統單一的訴訟模式,與現代信息技術接軌,實現了真正的“智慧訴訟服務”。今年以來,我院借助兩大平臺,已成功查詢當事人歷史涉案、身份、運營商、郵政等信息數據70余次,完成網上送達、發出訴訟通知、提供咨詢服務50余次,有效降低了群眾的訴訟成本,切實提高了司法為民服務水平。(向建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