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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法學會白酒產業法治研究會第二屆白酒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學術交流會成功舉辦

        來源:四川省法學會白酒產業法治研究會 作者: 發布時間:2025-04-16 17:19:16

        “共謀發展、共享智慧、共話法治”

        隨著白酒產業進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知識產權保護已成為護航白酒產業轉型升級的核心命題。為加強白酒產業知識產權保護法治建設,提升白酒產業知識產權現代化治理水平,近日,由四川省法學會白酒產業法治研究會主辦的第二屆白酒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學術交流會在瀘州成功舉辦。本屆會議以“共謀發展、共享智慧、共話法治”為會議主旨,匯聚法院、檢察院、公安、市場監管等執法力量,高校學者、資深律師及白酒企業代表等多元主體,共探數字經濟時代白酒知識產權保護的法治化路徑。作為中國白酒文化地標與產業高地,瀘州以其深厚的釀造底蘊與創新基因,為這場融合理論與實踐、貫通司法與產業的學術盛會提供了獨特場域,亦彰顯了法治護航白酒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時代使命。本次會議匯聚政、法、企、學四方智慧,通過理論研討與實踐經驗共享,為構建白酒產業知識產權現代化治理體系提供多維解決方案,匯聚執法、學界、產業界之力,共繪數字經濟浪潮下白酒知識產權保護的法治藍圖。

        法治與協同

        共繪白酒產業法商融合新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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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長纓在致辭中指出,瀘州,酒以城名,城以酒興。酒是瀘州最鮮明的文化符號、最厚重的歷史底蘊。邁步現代化瀘州建設新征程,我們與時俱進推進白酒產業高質量發展,同時堅持以高水平法治護航白酒產業高質量發展,努力讓高水平法治成為現代化瀘州建設的顯著優勢和堅強支撐。當前,瀘州正深入實施酒城法治能級全面提升行動,聚力外引內培、整合資源、升級服務,切實為城市發展賦能、為市場機制保駕、為項目建設助力、為市場主體解憂,努力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

        他期望各類法學研究機構深化合作,共同研究知識產權保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破除地方保護主義、多元消費場景構建等熱點難點法治問題,用調查研究的“金鑰匙”,打開白酒產業發展的“新大門”;同各類酒企拓展政企合作,加強信息溝通、精準對接需求、完善工作機制,持續深化政法供給側結構改革,不斷優化法治惠企舉措,努力構建“以法護產、產法協同”的良性循環;真誠期望同各地執法司法機構務實合作,強化資源整合、執法聯動、司法協同,推動執法司法理念、標準、尺度統一,服務構建全國統一的大市場。

        守正與創新

        白酒產業知識產權的法理生態與價值升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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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海萍圍繞“法治護航與產業創新”的核心命題,系統闡述了白酒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緊迫性與實踐路徑。她指出,四川作為中國白酒產業的核心腹地,以“六朵金花”為代表的白酒品牌集群年產值突破3000億元,產量占據全國半壁江山,既是區域經濟的支柱,亦是文化自信的載體。然而,伴隨產業全球化進程加速,仿冒侵權、商標搶注、地理標志濫用等問題頻發,不僅侵蝕企業合法權益,更威脅行業創新生態與市場秩序。面對這一現狀,王海萍強調,知識產權保護已從“發展命題”升維為“生存命題”——其本質是對文化傳承、技術革新與市場公平的三重守護。近年來,國家通過修訂《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舉措強化法治保障,但白酒領域仍面臨技術秘密泄露、品牌文化被不當利用、國際法律風險加劇等深層挑戰,亟需凝聚多方合力破解難題。為此,她提出三方面建議:其一,深化理論研究與立法銜接,聚焦釀造工藝專利保護、老字號維權、地理標志標準化等前沿課題,推動法律體系與產業特色精準適配;其二,構建“執法-司法-企業”協同機制,通過常態化溝通提升侵權打擊效率,探索懲罰性賠償制度在白酒領域的創新應用,筑牢法治屏障;其三,強化行業自律與企業主體責任,倡導將知識產權保護納入戰略規劃,借助區塊鏈存證、技術加密等手段提升自我保護能力,同時發揮行業協會監督職能,形成“自治+他律”的雙重防線。

        王海萍進一步以“曲水流觴”為喻,呼吁法律界、產業界與學術界打破壁壘,將知識產權保護視為“文化之樽”,既需以法治刻度丈量每一滴酒的商業價值,更應以制度創新延展千年酒文化的生命力。其發言既立足四川白酒產業的現實困境,又放眼全球化競爭格局,最終指向一個核心共識:唯有通過法治化、協同化、數字化的全鏈條保護體系,方能在守護傳統與激發創新的平衡中,為中國白酒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注入持久動能。

        法治與效能

        白酒產業知識產權法治生態的體系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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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楠在講話中對過去一年,四川省法學會白酒產業法治研究會各項工作取得成效進行系統總結,作出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三點強化白酒產業知識產權法治保護意見。他指出,當前白酒產業的高質量發展和法治理論研究與實踐面臨全新挑戰,主要體現在對外開放、產業升級和制度改革三大命題上。在對外開放方面,中國白酒國際化仍處于起步階段,面臨文化、技術、關稅和法治等多重壁壘,需加強涉外法治研究,依法保護中國白酒走向世界。在產業升級方面,政策機遇為白酒行業轉型提供了支持,需探索綠色化、智能化路徑,構建多元化消費場景。在制度改革方面,需落實產權保護改革部署,推動法治研究成果落地。

        他強調,今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與“十五五”謀劃之年,白酒產業法治研究會應筑牢法治根基,以高水平法治研究護航四川酒業高質量發展。緊扣市場需求,優化法治服務鏈條,助力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提升執法效能,強化司法保護。在完善法律體系方面,需加強對白酒地理標志和傳統釀造技藝保護的研究;在提升執法效能方面,需深化行刑銜接和警企合作;在強化司法保護方面,需推動知識產權專業化審判機制,研究懲罰性賠償舉措,降低維權成本。此外,加強工作保障,塑造法治品牌,是推動白酒產業法治研究會全面過硬的重要舉措。需夯實人才隊伍基本盤,拓寬人才培養渠道,加強與政法機關、高校等合作,建立法律人才培養機制;找準自身建設著力點,健全打假聯席會議機制,舉辦法治研討會,加速成果轉化,推動研究成果轉化為政策法規,運用大數據技術賦能法治研究,營造知識產權保護氛圍。白酒產業法治研究會因酒而生,法治護航白酒產業高質量發展是其義不容辭的責任與使命。通過完善法律體系、提升執法效能、強化司法保護,持續擦亮川酒金字招牌,助力中國酒業邁向高質量發展新階段。未來需加強法學界與產業界協作,推動研究成果轉化為政策實踐,為白酒產業國際化、智能化轉型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主旨演講

        主旨演講環節聚焦白酒知識產權保護的熱點難點問題,從線上售假現狀及困境、協同司法保護難題、檢察監督技術賦能、執法實踐警企協作、學術研究價值導向等多角度探討治理路徑,提出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知識產權保護法治矩陣。

        障礙與破局

        線上假酒治理的困境與協同治理路徑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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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曉以“關于線上銷售假酒治理的一點思考”為主題發表主旨演講,系統闡述了數字經濟時代白酒行業面臨的機遇與挑戰。他指出,線上銷售模式憑借突破地域壁壘、降低流通成本、提升信息交互效率等顯著優勢,為白酒產業開辟了全新增長空間,但與此同時,其開放性特征亦使知識產權保護陷入更為復雜的困局。電商平臺作為白酒流通的核心載體,在推動行業變革的同時,逐漸淪為制假售假行為的重災區。頻發的線上侵權案件暴露出監管滯后、維權成本高企、證據鏈固化困難等現實痛點,亟待構建系統化、多維度的治理機制。

        聚焦線上白酒銷售的具體形態,王曉庭長將其歸納為四大模式:其一為傳統電商平臺模式,品牌商通過官方旗艦店實現線下銷售場景的線上遷移,然假冒偽劣商品仍通過非授權渠道滲透市場;其二為垂直電商模式,依托與酒企直連的供應鏈體系,售假風險相對可控;其三為社交電商模式,借助拼團裂變、社群分享等社交化傳播路徑,雖能快速觸達用戶,卻存在售假規模呈指數級擴散的隱患;其四為直播帶貨模式,虛假宣傳、偽造票據等問題頻發,導致侵權風險進一步加劇。深入剖析線上假酒銷售的特征,其共性可概括為“三性”:侵權行為的易發性、隱蔽性與危害擴大性。更為嚴峻的是,線上渠道的跨地域覆蓋能力、病毒式傳播效應與社群化動員潛力,使得假酒對品牌商譽的侵蝕與消費者權益的侵害呈現幾何級放大態勢。

        面對治理困局,王曉庭長強調需構建“三位一體”的協同共治體系:權利人層面,應通過區塊鏈存證技術固化電子證據鏈,研發動態防偽標識提升產品可溯性,同時與平臺方共建售假行為識別模型,明晰權責邊界并發動公眾參與監督;平臺層面,強化與權利人的數據共享與聯合懲戒機制,提升店鋪資質審核透明度,完善售假線索主動篩查與快速響應流程;執法與司法層面,需通加大侵權行為的行政處罰與刑事追責力度,并借助多渠道普法宣傳營造尊重創新、崇尚誠信的市場生態。唯有實現權利人主動防御、平臺責任壓實與執法司法聯動的深度耦合,方能突破線上假酒治理的“破窗效應”,為白酒行業的高質量發展與消費者權益的全面保障注入長效動能。

        四維聯動

        白酒知識產權多維檢察保護體系的“四川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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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茂林以“構建全方位白酒知識產權檢察保護體系”為題發表主旨演講,系統闡釋了檢察機關在護航白酒產業創新生態中的戰略定位與實踐路徑。2023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全面推行知識產權檢察綜合履職改革后,四川省檢察機關率先響應,通過刑事、民事、行政與公益訴訟“四大檢察”職能的深度融合與協同發力,顯著提升知識產權保護的系統性效能。其通過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創新實踐,不僅實現對侵權行為的刑事追責,更同步支持企業民事賠償訴求,推動“懲治侵權”與“修復損失”雙重目標的有機統一。針對知識產權案件“辦案周期長、維權成本高”的行業痛點,四川檢察機關首創“雙報制”機制,要求權利人在向公安機關報案時同步向檢察機關備案,實現法律監督關口前移,有效縮短案件辦理周期,并依托檢察機關的專業引導強化證據鏈完整性。該機制因成效顯著被國務院列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典型案例,成為全國司法實踐的標桿。

        在科技賦能層面,四川檢察機關構建了“川酒知識產權監督保護平臺”,深度集成大數據分析與人工智能技術,實現侵權線索“智能化篩查—精準化推送—全流程追蹤”的一體化治理。此外,全國首個酒類知識產權保護特色實驗室的籌建,標志著技術支撐體系的全鏈條升級。該實驗室聚焦酒類產品防偽溯源、成分鑒定等關鍵技術難題,不僅為司法鑒定提供科學依據,更通過制定行業技術標準推動白酒產業向高端化、標準化邁進。

        跨區域協作與多主體聯動是四川檢察實踐的又一亮點。通過成立“白酒產業知識產權檢察保護聯盟”,成都、瀘州等五市檢察機關打破行政壁壘,建立案件線索共享、類案裁判標準統一、跨域執法協同等機制,形成名優白酒知識產權保護的“區域共同體”。同時,川渝檢察機關聯合簽署《知識產權檢察協作意見》,在跨省案件管轄銜接、證據互認、執行協作等領域深化合作,初步構建起長江上游白酒產業帶的協同保護網絡。

        在推動行業治理現代化方面,四川檢察機關注重以典型案例引領法治實踐,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發布風險預警、建立“黑名單”制度等舉措,實現“個案辦理”向“行業治理”的躍升。同時將案件反映的行業共性問題梳理形成專題報告,推動市場監管部門建立“白酒侵權風險通報機制”,顯著壓縮了侵權行為的生存空間。

        四川檢察機關通過制度創新、科技賦能、區域協同與行業治理的四維聯動,不僅構建起白酒知識產權保護的“檢察屏障”,更以法治力量激活產業創新活力,為白酒行業的高質量發展與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落地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四川樣本”。

        立體打擊與協同綜治

        白酒知識產權犯罪綜合治理機制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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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榮洪以“權利推動白酒知識產權行使公司保護工作提檔升級”為主題發表主旨演講,全面梳理了公安機關在打擊白酒知識產權犯罪領域的實踐成果、挑戰反思與戰略規劃。他指出,2022年至2024年期間,四川省公安機關以“護品牌”專項行動為牽引,形成了一套“數據驅動—區域聯動—社會共治”的立體化打擊模式。通過“昆侖”“凈風”等專項戰役的持續推進,公安機關不僅組建專業化“白酒犯罪偵查戰隊”,更依托數據標簽體系與智能研判模型,顯著提升了對制假售假行為的精準識別與快速打擊能力。

        當前,白酒知識產權犯罪呈現出案件規模擴大化、犯罪鏈條專業化、技術手段隱蔽化的顯著特征。制假售假目標高度集中于中高端暢銷品牌,犯罪模式已從傳統作坊式集中生產轉向“包材供應—分散加工—網絡分銷—物流隱匿”的全鏈條協作,跨區域犯罪占比超過60%,且犯罪主體通過直播帶貨、短視頻引流等數字化手段精準鎖定消費者,利用虛擬身份與加密通信技術逃避偵查,進一步加劇了案件查辦的復雜性。此外,區域性分工特征日益凸顯,原輔材料供應、倉儲物流中轉與終端銷售渠道形成緊密關聯的產業鏈條,部分區域甚至出現制假“產業集聚”現象,對川酒品牌聲譽與市場秩序構成嚴峻挑戰。

        盡管公安機關在打擊犯罪方面取得階段性成效,但張榮洪總隊長坦言,當前治理體系仍面臨多重結構性難題。一是專業能力與犯罪技術迭代存在代際鴻溝,部分基層執法單位對新型網絡犯罪的定性標準、管轄權界定缺乏統一共識,導致案件辦理效率受限;二是警企協作機制尚未實現深度貫通,部分酒企專職打假隊伍配置不足,線索共享與應急響應效率亟待提升;三是跨區域、跨部門協同治理的制度化水平不足,行刑銜接程序與公檢法會商機制仍需進一步優化,以應對犯罪鏈條跨域延伸的挑戰。

        針對上述問題,公安機關提出以“機制創新、數據賦能、能力升級”為核心的治理路徑。在機制建設層面,將進一步完善多警種合成作戰體系,深化行刑銜接程序與公檢法會商機制,推動侵權線索“雙向通報”與“聯合督辦”制度落地;同時強化與重慶、貴州等毗鄰省份的警務協作,通過數據共享平臺與聯合執法行動壓縮犯罪生存空間。在技術驅動層面,著力整合白酒產業生產、流通、消費全鏈條數據資源,構建涉酒犯罪大數據中心,優化風險預警模型與電子取證技術,實現從被動響應向主動預防的治理范式轉型。在能力提升層面,通過組建專家智庫、開展技戰法培訓、組織全省集群作戰等方式,持續強化專業隊伍實戰能力,確保對新型犯罪手法的快速應對。

        公安機關在強化打擊力度的同時,注重推動社會治理協同創新。通過警企常態化走訪機制,指導酒企完善內部風控體系與打假隊伍建設;聯合市場監管部門開展識假防假宣傳活動,顯著提升公眾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此外,探索建立“白酒犯罪黑名單”與信用懲戒機制,對重復侵權主體實施聯合懲戒,形成“一次違法、處處受限”的威懾效應。

        張榮洪總隊長強調,白酒知識產權犯罪治理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需以法治思維貫通“打擊、預防、修復”全鏈條,以持續深化機制創新與技術應用,推動治理能力從“單點突破”向“系統重構”升級,為川酒產業高質量發展與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的落地提供堅實保障。

        “程序空轉”抑制

        白酒知識產權保護中的“停止侵害”

        責任司法適用的邏輯機理與制度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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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宏光圍繞“白酒知識產權長期保護中停止侵權責任的適用問題”展開學術探討,從法教義學與司法實踐的雙重視角,系統剖析了停止侵害責任在知識產權侵權糾紛中的規范內涵與執行困境。他指出,當前司法實踐中,盡管部分案件已通過訴中行為保全或臨時禁令要求被告暫停銷售侵權商品,但基于侵權行為的反復性與隱蔽性,若僅依賴訴訟程序的階段性約束,易導致“形式上勝訴、實質上失權”的司法悖論。為破解這一困局,需以《民法典》第1167條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7條為規范基礎,強化停止侵害責任的終局性與可執行性,構建“預防性救濟—終局性裁判—持續性威懾”的閉環保護機制。

        鄧宏光教授強調,停止侵害責任的司法適用需突破傳統裁判思維的局限性。在訴訟過程中,若被告已停止銷售侵權商品或斷開侵權鏈接,法院仍應基于“侵權風險的高度蓋然性”直接判令停止侵害,以避免訴訟程序淪為“法律空轉”的工具。其法理依據在于,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具有“即發侵權”與“重復侵權”的雙重屬性,僅憑訴中行為保全難以徹底消除侵權隱患。對此,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第5條,明確“判令停止侵害不以侵權行為持續為必要條件”,從而強化裁判的預防功能。針對判決生效后繼續侵權的行為,權利人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36條申請強制執行,或就新發侵權行為另行提起訴訟,但后者可能導致司法資源浪費與維權成本疊加。因此,判項中需明確“繼續侵權即觸發強制執行”的附條件責任,以實現法律威懾與執行效率的平衡。

        在判項具體化層面,鄧宏光教授提出類型化處理原則:對于直接仿冒知名白酒商標、包裝的假冒行為,除非存在不可抗力或公共利益等特殊情形,法院應嚴格適用《商標法》第63條,判令立即銷毀侵權商品及主要用于制假的材料、工具,并可視情況追加銷毀生產模具與宣傳資料;對于通過近似標識、擦邊營銷實施的仿冒行為,則可借鑒最高人民法院“金象案”與“吉利案”的裁判思路,采用“限期改正+行為禁止”的復合判項,要求侵權人在指定期限內消除產品混淆性特征,逾期未改正則自動觸發高額罰則。此裁判路徑既符合比例原則,亦能避免“過度銷毀”引發的資源浪費爭議。

        值得關注的是,判項的可執行性直接關涉司法權威與權利救濟實效。鄧宏光教授建議,法院在裁判文書中需對“停止侵害”的具體范圍、履行方式與監督程序作出精細化表述。例如,在電商平臺侵權場景下,判項應明確要求被告刪除侵權商品鏈接、屏蔽關鍵詞搜索并定期提交履行報告;對于跨平臺、多賬號的分散式侵權,可借鑒歐盟《數字服務法案》中的“動態禁令”制度,授權權利人在發現新侵權鏈接時直接向平臺主張刪除,無需重復起訴。此外,需建立“判后跟蹤回訪”機制,由執行法院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對侵權人整改情況進行動態核查,必要時可引入第三方技術機構進行商品真偽鑒定,確保裁判內容落地為具象化的治理效能。

        鄧宏光教授進一步指出,停止侵害責任的完善需與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協同演進。從立法論視角,建議在《知識產權訴訟特別程序法》中增設“預防性停止侵害”條款,明確法院可根據初步證據與緊迫性審查作出終局性判令;從解釋論視角,需通過指導性案例統一“重復侵權”“惡意侵權”的認定標準,細化判項執行的操作指引。唯有通過實體法與程序法的銜接、司法裁判與社會治理的聯動,方能實現白酒知識產權保護的“制度性供給”,為產業創新與市場秩序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技術驅動與規則重構

        白酒品牌知識產權保護的生態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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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孟春律師圍繞“白酒產業品牌保護事務分享”展開系統性論述,深入剖析當前白酒行業在品牌保護領域的核心矛盾與實踐路徑。他指出,伴隨白酒產業的規模化發展與市場擴容,商標注冊總量持續攀升,但企業面臨的知識產權保護挑戰亦日趨復雜。數據顯示,白酒類商標年均申請量增速超15%,然而“涉絕對理由駁回率”居高不下,侵權行為呈現隱蔽化、網絡化特征,加之司法實踐中裁判賠償額度偏低、馳名商標跨類保護認定困難等問題,共同構成品牌維權的現實桎梏。尤其在互聯網生態下,侵權主體通過虛擬身份、多平臺跳轉等手段規避監管,導致商標搶注、域名惡意注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頻發,對品牌商譽與市場秩序形成多維沖擊。

        張孟春律師通過典型案例揭示品牌保護的法理邏輯與實務難點。例如,“保樂力加案”中,權利人以刑事追責為核心,依托精細化調查取證突破制假鏈條,成功實現商標權的實質性救濟;“同仁堂案”則涉及商標權、字號權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交叉適用,最終通過歷史沿革梳理與法律論證達成權益平衡。此類案例表明,白酒品牌保護需構建“民事追償—刑事打擊—行政協同”的立體化維權體系,并注重證據鏈的完整性與法律適用的精準性。

        針對行業痛點,張孟春律師提出“預防性布局—動態化監測—系統性維權”三位一體的品牌保護策略。企業應強化內部合規機制,建立涵蓋商標使用備案、授權管理及輿情預警的風控體系,規避生產責任與品牌濫用風險;推行“主副品牌協同”“多商標矩陣”戰略,通過市場細分降低涉絕對理由商標的使用爭議。在侵權應對層面,需構建線上線下全渠道監測網絡,綜合運用無效宣告、行政投訴、刑事報案及民事訴訟等法律工具,并借助區塊鏈存證、大數據溯源技術提升取證效率。尤為關鍵的是,企業應與執法機關建立常態化協作機制,通過線索通報、聯合執法與信用懲戒強化治理效能。

        張孟春律師強調,品牌保護需超越單一法律維權的局限,將其納入企業戰略的核心維度。從專利布局、商業秘密管理到地理標志申報與國際商標注冊,白酒產業應構建覆蓋全知識產權的保護矩陣。同時,行業需推動立法與司法的協同演進,探索懲罰性賠償的量化標準、馳名商標認定的動態化機制,以及跨平臺侵權治理的規則創新。唯有通過企業自治、法律規制與技術賦能的深度融合,方能實現品牌價值與產業創新的共生共榮,為白酒行業的高質量發展注入法治化動能。

        圓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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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鄧宏光的主持下,第二屆白酒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學術交流會的自由討論環節匯聚川渝地區八家白酒企業代表,以及法院、公安、檢察、市場監管系統官員、律師與專家學者,圍繞“數字經濟時代白酒知識產權保護的熱點問題”展開深度對話。與會者以問題為導向,聚焦侵權治理的司法困境與制度創新,通過近兩小時的激烈探討,勾勒出新形勢下知識產權保護的挑戰與應對路徑。

        首先,與會代表分析了白酒產業侵權新態勢:從“越打越多”到“越打越難”的治理困局。與會代表指出,當前白酒知識產權侵權呈現“三越”特征,折射出傳統治理模式的局限性。其一,“越打越多”:白酒產品的高附加值、快消屬性與制假售假的低門檻特性,催生“打而不絕”的惡性循環,侵權行為呈現規模化、產業化趨勢;其二,“越打越散”:制假模式從集中式生產轉向分散化、鏈條式運作,家庭作坊與訂單式生產成為主流,侵權源頭從生產端向銷售端轉移,形成“以銷定產”的隱蔽網絡;其三,“越打越難”:職業化犯罪團伙利用法律漏洞規避風險,通過分單生產、分散倉儲等手段降低單案涉案金額,反偵查意識與智能化技術疊加,導致成品查獲率低、證據鏈固化困難。對此,司法實踐亟需轉變思維,將銷售端作為侵權治理的核心環節,通過加重對終端銷售的法律責任,切斷侵權利潤鏈條,遏制“源頭難溯、末端泛濫”的亂象。

        其次,針對網絡售假管轄困境:分析了現存的制度偏差和規則重構的邏輯進路。在平臺經濟時代,網絡售假極易引發案件管轄爭議,代表們直指現行規則的系統性缺陷。依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25條,權利人住所地常被排除在侵權行為結果地之外,迫使維權主體轉向網絡平臺所在地訴訟。然而,平臺所在地法院普遍面臨案件積壓,立案周期長達兩年以上,嚴重遲滯權利救濟。這一實踐不僅與“網絡合同收貨地視為履行地”的傳統法理相悖,更實質削弱了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客觀上助長侵權氣焰。部分學者強調,排除權利人屬地管轄缺乏法理依據,建議通過全國人大監督機制對管轄規則進行糾偏,明確將權利人所在地納入侵權行為結果發生地范疇,以實現法律邏輯與保護需求的統一。

        與會專家認為,解決互聯網時代白酒知識產權侵權問題,應當進一步強化網絡平臺責任,在治理模式方面,應當從“避風港”到“看門人”的角色轉型。

        在侵權鏈條網絡化的背景下,如何壓實網絡服務提供者責任成為討論焦點。與會專家援引《民法典》第1197條,主張平臺需承擔更高注意義務:對于“明知或應知”侵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形,應追究其與侵權者的連帶責任。實踐中,部分平臺以技術中立為由消極履責,甚至通過算法推薦助推侵權商品傳播。對此,代表呼吁建立“動態審查”機制,要求平臺對高頻侵權關鍵詞、異常交易數據進行主動篩查,并完善“通知—刪除—追責”流程。此外,可借鑒歐盟《數字服務法》經驗,對屢次違規平臺實施梯度化處罰,直至暫停服務資格,以倒逼其履行“看門人”職責。

        與會代表一致認為:系統性治理的才是白酒知識產權侵權頑疾的破解之道。

        本次討論形成兩大核心共識:其一,司法能動性的提升,需通過司法解釋細化網絡侵權管轄標準,探索“侵權結果擴散地”等新型管轄依據,同時加大對銷售端犯罪的量刑力度;其二,治理范式的升級,推動“技術治理+規則治理”雙輪驅動,利用區塊鏈存證、大數據溯源等技術工具固化證據,并通過立法完善平臺責任條款。自由討論雖未提供一勞永逸的解決方案,卻為破解白酒知識產權保護難題提供了多元視角與創新思路,彰顯了法治共同體在產業變革中的責任擔當。

        本次會議立足“全鏈條保護、全要素協同、全周期治理”的核心理念,直面線上售假隱蔽化、侵權鏈條分散化、犯罪手段智能化等新挑戰,通過司法實踐創新、制度規則重構與技術工具賦能的深度融合,勾勒出知識產權保護的立體化圖景。從法院系統提出的“區塊鏈存證+平臺責任強化”三位一體治理框架,到檢察機關首創的“雙報制”綜合履職模式;從公安機關構建的“大數據研判+跨省聯動”刑事打擊機制,到學界關于停止侵害責任可執行性的精細化論證,再到企業端“多商標矩陣+動態監測網絡”的品牌防御策略,多元主體以問題為導向的智慧碰撞,不僅揭示了白酒知識產權保護的復雜性,更展現了法治化治理從“被動應對”向“主動塑造”的范式躍遷。

        本次交流會為白酒產業知識產權保護注入新動能,推動建立“白酒產業知識產權保護聯盟”,構建“技術監測+法律維權+行業自律”立體防護網,為擦亮“中國白酒金三角”品牌、建設世界級產業集群奠定堅實法治基石,以法治凝聚共識,以創新驅動變革,中國白酒產業的法治化征程正邁向更高臺階。

        正如四川省法學會白酒產業法治研究會會長劉楠在講話中所強調:研究會始終以“制度供給者”與“生態共建者”為定位,通過深化立法研究、推動規則銜接、凝聚治理共識,為白酒產業轉型升級注入法治動能。本屆會議凸顯了研究會的橋梁作用—既貫通司法裁判的規則引領與產業實踐的迫切需求,又融合技術驅動的治理創新與法律制度的底層邏輯,最終形成“協同治理破局、制度創新賦能、企業主體強基”的共識性綱領。這場跨界對話,不僅是對白酒知識產權保護難題的深度回應,更是法治化營商環境與產業核心競爭力共生共榮的生動詮釋,為中國白酒走向世界舞臺提供了堅實的法治注腳。



        責任編輯:楊雪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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