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敘州區法院南岸法庭成功調解一起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件,讓爭鋒相對怒氣沖沖的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并當場履行,成功將矛盾糾紛當庭化解,實現公正與效率的有效并行,切實做到案結、事了、人和。
案情回顧:宜賓某裝飾公司與唐某簽訂《裝飾裝修合同》,約定宜賓某裝飾公司裝修唐某位于宜賓敘州區南岸華僑城住房,工期約定100天,按照工程進度支付裝修款,前期唐某支付了10萬元裝修款后,裝飾公司認為唐某未按照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要求支付增量工程及剩余工程款并賠償違約金。唐某認為裝飾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存在工期延誤,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尚有部分工程未施工,應扣除相應的費用。
承辦法官收到案件后,組織雙方進行舉證、質證,確認工程總價、增量、未施工部分、已支付款項、未施工項目,參照雙方簽訂《裝飾裝修合同》中約定的單價,向雙方當事人梳理厘清案情,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分析雙方證據利弊,通過三輪調解,最終唐某同意支付裝飾公司21000元,在承辦人的主持下雙方簽訂調解書,當庭唐某通過微信轉款的方式向裝飾公司支付,雙方的矛盾糾紛得到圓滿的化解。
敘州區法院南岸法院作為主城區法院,案件基數大,案件類型新,案件任務重,通過案件繁簡分流、成立專業化團隊,按照“四化四解四到位”訴源治理新思路,切實將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法庭,化解于萌芽,不斷開創訴源治理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