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納溪區法院運用訴前財產保全措施,成功化解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切實保障了企業的合法權益,實現了涉企案件高效靈活處理,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司法助力。
四川某公司和瀘州某公司因買賣合同發生糾紛,瀘州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貨款10萬元,四川某公司遂將瀘州某公司起訴至納溪區法院,要求其支付貨款。四川某公司擔心瀘州某公司在訴訟過程中轉移財產,遂向納溪區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 經納溪區法院認真審查,迅速作出財產保全裁定。執行法官隨即依法啟動保全程序,凍結被申請人銀行賬戶。銀行賬戶被凍結后,被申請人一改此前消極拖延的態度,主動與申請人進行協商。但因雙方分歧較大,協商未能達成一致。隨后,經法院依法審理判決,相關法律文書生效后,被執行人仍未主動履行還款義務,該案進入執行程序。 執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發現這是一起涉企案件,秉持著優化營商環境的司法理念,加快辦案速度。立即與雙方溝通,明確還款金額,并通過執行案件查控系統對保全的銀行存款進行司法扣劃,僅用時兩天便將10萬元全部執行到位,該案速立速結,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該案的高效執結充分體現了財產保全制度的優勢,它作為連接審判工作和執行工作的橋梁紐帶,能夠有效防止被保全人財產轉移,為后續的執行工作提供便利,從源頭上緩解了“執行難”問題,節約了司法資源。 近年來,納溪區法院始終堅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充分運用財產保全措施,力爭“以保促調、以保促執”,全面提升實質化解涉企糾紛能力,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和推動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法官有話說 1.什么是財產保全?財產保全也叫訴訟保全,指法院在作出判決前,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隱匿、變賣財產,依職權對財產作出的保護措施,以保證將來判決生效后能得到順利執行。 2.訴前保全的作用:訴前保全能夠及時凍結被申請人的財產,如銀行存款、不動產等,使得申請人的權益在訴訟程序啟動前就得到切實保障。一旦被申請人的財產被保全,被申請人會意識到自身的經濟利益處于被限制的狀態,將會促使被申請人重新評估案件形勢,在很多情況下,為了避免進一步的財產損失和訴訟程序的繁瑣,被申請人會主動與申請人協商,進而將案款支付給申請人。 特別提醒:財產保全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如果申請人惡意提起訴訟或者濫用訴訟權利申請財產保全,一旦敗訴,將面臨擔保財產的損失風險。因此,申請人在提起保全申請時必須謹慎嚴謹,如果申請人的訴求缺乏依據,被申請人可以通過提供反證等方式,促使法院盡快駁回不合理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