撐起勞動者權益保護傘乃“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古藺縣法院始終聚焦“公正與效率”主題,堅持以“如我在執”的責任意識,高效快速執行涉勞動者類民生案件,讓勞動者更有保障、更有尊嚴。
近日,申請執行人黃某將一面寫著“合黨心順民意,幫弱勢護人權”的錦旗交到執行干警手上。黃某激動地說“法官,我追了整整2年的工傷賠償款,我沒有想到申請強制執行才過了10天時間,法院這么快就幫我把工傷賠償款57373元全部收到了,感謝法院幫我討回救命錢?!?/span>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3日,農民工黃某在某建筑勞務公司承包的工地切割模板,不慎切傷右手食指,后該公司對賠償事宜一再推諉。王某無奈之下提起工傷認定申請,后其所受傷被人社部門認定屬
工傷,并經鑒定為十級傷殘。王某隨之申請勞動仲裁,經勞動仲裁裁決由該公司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等工傷保險待遇57373。仲裁裁決生效后,該公司未按時履行,黃某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啟動“綠色通道”快速立案
2025年4月18日,黃某向古藺縣法院提交執行申請。因本案涉及農民工傷殘賠償,執行干警迅速啟動“涉農民工工資案件執行綠色通道”,立即向該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責令該公司立即履行。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發現該公司僅有少量存款,且雙方當事人前期積怨已久,導致黃某不接受被執行人提出的和解請求。執行法官考慮到當前優化營商環境背景下“既要兌現勞動者的勝訴權益,也要避免機械執行對企業經營造成毀滅性的打擊。若簡單地采取查封、扣押強制措施,不僅用人單位會受到沖擊,還要影響其他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
此類案件的處理,應從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有利于企業生存發展等多個角度出發,以強制措施為手段,爭取執行和解”。
巧用“執行思維”破解僵局
涉農民工工傷執行案款,不僅關系到農民工后續康復治療的費用,同時也可能是其維持家庭必要開支的主要來源,而工傷賠償類型的案件,又與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密切相關。執行各個環節,應堅持執行與保護并重,要在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與保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上實現力度和溫度的平衡,靈活選擇對用人單位影響較小的強制措施,避免“執行一個案件,而拖垮一個企業”本案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巧用執行舉措,通過采取“活封”方式對該公司部分生產設備進行了查封,以打消黃某執行不能的疑慮,同時向該公司釋明強制執行會對企業聲譽產生的負面影響。通過執行法官巧用“執行思維”,全力調和雙方矛盾后,黃某同意給予15天的寬限期,讓該公司抓緊時間回款。2025年4月23日,公司主動繳納57373元工傷賠償款,最終僅用5天時間順利執行完畢本案。
古藺法院將“執中督促+執行和解”的辦案模式嵌入涉勞動糾紛系列案件中,著力構建和解履行、督促履行與強制執行并行的運轉機制,把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有機結合,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