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姻緣‘一線’牽”“認識不久就結婚”,醒醒吧,以婚戀為名的詐騙讓人“上頭”,你以為在網上遇見真愛,實則陷入了婚騙陷阱。近日,筠連縣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詐騙案,被告人小琴(化名)為騙取財物,隱瞞其已于2019年12月登記結婚的事實,以結婚為由騙取小林(化名)彩禮等財物共計14萬余元。筠連縣法院一審以小琴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法院審理查明:2022年10月,小琴與小林通過抖音認識,10多天后,小琴向小林提出借錢要求,小林予以拒絕。為達到目的,小琴隱瞞其已婚事實,提出可與小林結婚。之后,二人到小林家中商量結婚事宜,小琴以結婚為由騙取小林彩禮68800元。2023年元旦節,二人在小林家舉辦了婚禮。后小琴以購買婚戒為由,騙得小林6000元。2023年正月初,小琴、小林一同外出務工,途中,小琴讓小林獨自去江蘇務工,自己則去了貴陽。2023年2月、3月小琴以開店鋪、進貨為由騙取小林67000元。小琴騙得小林錢財后予以揮霍。期間,小林多次催促小琴辦理結婚登記,小琴一直推諉并將小林電話拉黑刪除。小林聯系不上小琴后報警。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小琴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被告人小琴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筠連縣法院綜合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后果及認罪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