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市中區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國有企業領導干部受賄案件。區農業農村局、興嘉集團以及市級金融機構等10余家單位100余人旁聽了庭審,“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
該案被告人文某系某國有企業負責人,被指控在其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庭審過程中,法庭嚴格遵循法定程序,控辯雙方圍繞案件事實與核心證據,依法進行質證與辯論,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被告人文某進行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對給社會、家庭、個人帶來的嚴重后果深表懊悔,也讓旁聽人員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嚴以及違紀違法帶來的慘痛教訓。
庭審結束后,主審法官結合本案審理情況對現場旁聽人員開展警示教育,向在場觀摩人員敲響警鐘,權力是人民群眾給的“責任狀”,不是個人用來謀私的“特權證”,恪守廉潔底線,不踩法紀法規紅線,務必守住自己的人生準線,守住家人的安寧,守住群眾的信任。
以案為鑒,行有所止,“身邊案”是對“身邊人”最好的警示教育。下一步,市中區法院將充分發揮司法審判的警示教育作用,通過公開庭審、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社會環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