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緩刑二年零四個月……被告人唐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隨著法槌落下,被告人唐某某、李某某因非法銷售香煙構成非法經營罪的判決回響在法庭之內,這一幕發生在得榮法院近日審理的一起非法銷售香煙案的庭審現場。這場專門邀請人大代表、煙草公司工作人員、消防隊員、煙草零售商戶參與旁聽的庭審,儼然成了一堂生動的“法治公開課”,讓“合法經營”四個字深深刻在每個人的心間。
直擊庭審:違法軌跡成“鮮活教材”
庭審現場如同播放紀錄片一般,還原了二被告人的犯罪過程:二人從別處超市進購卷煙后,在未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兩人共同經營的超市進行銷售,銷售價值達93590元,非法獲利4759元。后被告人李某某單獨經營超市期間,又以同樣路徑和手段無證銷售香煙,銷售價值達8062.5元,非法獲利177元。庭審中,公訴人細數罪狀、合議庭抽絲剝繭圍繞焦點問題深入調查,在環環相扣的證據與事實、法律的碰撞之下,二人自愿認罪認罰。休庭期間,旁聽席一片嘩然,大家在熱烈討論中更加明確了“有證合法經營”才是生意的“保命符”。
警示教育:讓法治成為“最肥沃的營商土壤”
無許可證銷售香煙,是非法經營,也是擾亂市場秩序。為了讓商戶們明邊界、知敬畏,庭審結束后法官走向旁聽席進行了一場“趁熱打鐵”的警示教育,這也是此次邀請人大代表、煙草公司、消防隊員、煙草零售商戶參與旁聽的意義所在。“煙草屬于國家專賣”“嚴禁向無證商戶供貨”“煙草公司才是唯一正規進貨渠道”……法官在聲聲釋法中強化經營者許可經營意識,讓旁聽人員深刻明晰合法經營的法律邊界。
法治便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此次庭審將肅穆的法庭變為生動的以案釋法現場,直觀體現了得榮法院打擊違法犯罪的決心和優化營商環境的恒心。下一步,得榮法院將繼續圍繞審判核心,以部門聯動、發布案例、普法宣傳等“實招”與“真章”,保障市場主體在法治化營商環境中行穩致遠,真正努力讓每一份創新、每一份耕耘都在司法陽光之下結出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