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官為我討回貨款,也讓我和徐某間誤會消除……”。近日,四川屏山縣人民法院快速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申請人劉某對執行法官表示由衷感謝。
徐某與劉某因買賣水泥貨款問題,在法院達成調解協議:徐某于2020年10月前支付劉某貨款59000元。
2021年3月,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對被執行人徐某名下房產、車輛、公商、銀行賬戶進行查封凍結,對其微信、支付寶等網絡賬戶一并凍結。之后,執行法官告知被執行人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書的嚴重后果后,被執行人徐某告知執行法官,他并不是不還劉某的貨款,雙方之間是產生了一些誤會一直沒有化解,隨后還告知法官他們之前是很好的朋友,希望執行法官再次通知雙方溝通,此次愿意主動還款。
3月19日,執行法官通知雙方到場,經過執行法官與雙方當事人的耐心交流、開導,被執行人徐某將59000元貨款當場支付給申請人劉某,雙方當事人的誤會也得到消除。
(黃相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