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查人找物是執行工作面臨的一道難題,被執行人常常通過“玩失蹤”、“打游擊”的方式,心存僥幸逃避法院強制執行。
為了做到“真正急執行人權益之所急”,切實解決八小時工作時間外的執行“空檔點”問題,東區法院實質化運行“執行110”快速反應機制,設立了24小時舉報電話,由專人24小時值班接聽,現已接到并處理多起舉報電話。
周末接報,即刻出警
“你好,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執行110指揮中心,請問有什么事情嗎?”
“我看見被執行人倪某某今天中午在阿署達上面吃飯,請問法院可以去找他嗎?”
“你能確認是被執行人倪某某嗎?”
“確認是他,我現在也在阿署達上面?!?/span>
“好的,我們立刻安排出警,在此期間請你注意他的動向,但不要與其發生沖突。”
5月18日周六中午12時許,東區法院“執行110”接到申請執行人曹某舉報電話,核實案情和線索后,執行法官和法警立即前往申請執行人舉報地點,順利將被執行人倪某某依法拘傳至法院。
【基本案情】曹某與劉某某、倪某某、某汽車銷售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法院調解確認劉某某、倪某某、某汽車銷售公司連帶償還曹某借款本息160000元,但調解生效后被告并未依約履行,曹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期間承辦法官多次電話聯系被執行人,但均無人接聽。
被執行人倪某某被拘傳到法院后,執行法官按法定程序開展詢問、財產調查等相關工作,向其釋明權利義務,強調不主動如實報告財產、逃避執行、抗拒執行可能面臨拘留、追究刑事責任等法律后果。面對強大的執行威懾,被執行人倪某某表示認識到了自身錯誤,同時向法院提供了另一被執行人劉某某的信息,得到警情后執行法官和法警不畏酷暑再次出擊,終于在另一場所將被執行人劉某某擋獲并拘傳至法院。
當被執行人劉某某見到早已被拘傳到庭的倪某某時,其心理防線即刻崩潰,當場與倪某某一同履行了部分債務,二被執行人就剩余款項與申請執行人曹某達成和解協議,并再三向法院做出保證,承諾剩余款項按期履行。
一呼必應,連夜出擊
5月20日凌晨十二點半,東區法院“執行110”舉報電話響起:“法官你好,我是申請執行人沈某,我在瓜子坪社區堵住了被執行人康某,你們快來執行?!备鶕暾垐绦腥松蚰程峁┑木€索,執行干警迅速作出反應,立即前往瓜子坪,依法拘傳了被執行人康某。
【基本案情】沈某與康某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經東區法院確認,康某需向沈某支付勞務費6000元,逾期利息12000元。調解書生效后,被執行人康某一直未向沈某支付。進入法院強制執行后,東區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多次傳喚康某,康某均未到庭,在執行干警粘貼傳票后,康某表示收到傳票,但沒時間到法院,也沒錢給,拘留也沒錢給。
被執行人康某被拘傳到法院后,承辦法官反復對彭某釋法明理,但其仍聲稱自己沒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為維護司法權威,嚴厲打擊拒執行為,東區法院依法對康某做出了司法拘留的決定。承辦法官當場宣讀并送達拘留通知書,執行干警于凌晨四時四十五分將被執行人送拘至拘留所。
下一步,東區法院將持續運行好“執行110”機制,以快速反應、高效出警、強制執行的速度和力度,從嚴打擊逃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切實將當事人的“紙上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用實實在在的執行成效踐行司法為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