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宜賓市翠屏區森林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案。
近日,翠屏區森林公安局江北派出所接指令:在翠屏區象鼻街道大麥村4組的棄土場有公司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的情況,請調查處理。接報后,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展開調查。
經查: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四川某某電力建設有限公司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在翠屏區象鼻街道大麥村4組(小地名:陳沖灣)占用林地堆放棄土。其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系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違法行為。
經林業技術人員現場調查,該公司堆放棄土占用林地面積為4757平方米,林種為用材林。
目前,翠屏區森林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按照《四川省林業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第十項之規定,予以該公司責令九個月內恢復林地原狀,并處罰款的林業行政處罰。(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森林公安局 劉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