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木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瓦廠中隊交警在國道G227線木里境915路段執勤時,一輛車牌照為川W*****的小型汽車因交通違章被交警依法處以駕駛證記6分,罰款500元的處罰,事后駕駛人蘇某的父親魯絨某某因對交警的處罰不滿,便通過微信朋友圈曬出處罰交款記錄并配上被狗咬一口的文字。
12月27日,經大隊民警將魯絨某某傳喚道交警大隊處理,經過公安機關多方面調查取證,據了解,魯絨某某因自己家屬被處罰后心有怨氣,便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一條信息辱罵交警。
目前,經教育魯絨某某已認識到自己不當言論,主動刪除該條信息,并在朋友圈發布視頻道歉。
木里公安交警溫馨提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廣大網友通過正當的途徑表達訴求,公安交警的正常正當執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對威脅,辱罵民警,阻礙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嚴懲不貸。(馬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