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馬上互相通知沒到現場的駕駛員把貨車開走過秤稱重,莫說不認識,趕快給你們老板打電話,不配合民警執法,涉嫌阻礙執法!將會受到行政拘留的處罰!”民警李佳坤正在向現場駕駛員進行教育普法,查處現場路段停放了二十余輛貨車,將道路阻塞,無法正常通行。
按照四川省綿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減量控大”方案要求,根據安州區公安分局“三大行動”部署安排,安州區分局公安交警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對貨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重管嚴查,特別是對夜間貨運車輛“抱團”超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2022年1月7日凌晨, 安州區公安交警勤務二中隊、四中隊,“交所合一”河清鎮派出所交警中隊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對夜間貨車“抱團”超載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行動,執勤民警在安州區永雎路迎新鄉等路段進行道路檢查時,查獲超載貨車27輛,民警立即對違法車輛進行拍照、清點,并要求涉嫌超載車輛駛入秀水鎮停車場進行過磅。民警采用4輛警車一前、 兩中、一后的方式押送超載車隊,當車隊行至秀水鎮神龍公司路段時,胥某、譚某、楊某某(車主)、付某某、黎某某、敬某某、許某某為逃避處罰,趁路面其他貨車車輛較多之時,逃離押送車隊,拒不配合民警的執法工作,后民警通過視頻偵查等手段將逃離現場的7人全部抓獲。
1月以來,綿陽市安州區公安交警共查處貨車超載車輛203起(其中超載30%以上56起),飄灑滴漏10起,非法改拼裝9起,放大號不清14起,未按規定車道行駛223起,超長超寬129起。進一步對各類貨車違法行為進行整治,凈化轄區道路交通秩序。
經查,超載貨車其中26輛為超載30%以上,超載30%以下貨車1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規定,26輛貨車均超載30%以上、1輛貨車超載30%以下,將分別處以扣六分、罰款1900元和扣三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第十九條第五項之規定,7人因涉嫌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1月25日,公安機關決定給予胥某、譚某、楊某某(車主)、付某某、黎某某、敬某某、許某某行政拘留的處罰,安州區公安交警大隊按照“一超四罰”相關規定要求,已將源頭企業抄告至所屬縣區道安辦,并按照法律規定對相關企業依法予以處罰。(李俊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