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安部部署開展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以來,眉山公安交警將“百日行動”作為公安交管工作重中之重,并以扎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和夏季道路突出交通違法專項整治百日行動為抓手,聚焦重點,精準定位,統籌發力,重拳打擊,堅決抓好各項措施落實落地,著力維護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
堅持置頂站位,強化統籌嚴部署
支隊立足自身職能職責,成立“百日行動”工作專班,研制工作方案措施,把夏季治安打擊“百日行動”與“減量控大”“磐石行動”,以及突出交通違法行動專項整治百日行動緊密結合起來,加強組織推進力度,啟動高等級勤務,實施掛包督辦機制,統籌警力強勢攻堅。
堅持除隱固基,滾動清零防風險
狠抓道路安全風險隱患排治,積極會同交通、應急部門和屬地政府協同共治,對危險路段、事故多發點段、新建改建道路常態化排治。持續實施重點車輛檢驗率、報廢率、違法處理率定期排查通報制度,做到對逾期未年檢、未報廢以及違法突出的“兩客一危一貨一面”等重點車輛逐車逐人落地核查。
堅持精準打擊,嚴管路面強震懾
突出重點道路精準防控、重點時段精準打擊、重點車輛精準整治,采取顯性用警機制,突出對大型生活廣場、成熟商圈、農村集市等人員較為集中的區域進行常態化檢查,針對酒駕醉駕、疲勞駕駛、違法載人等重點違法行為嚴查嚴處,全面凈化道路交通秩序。
堅持廣造聲勢,矩陣宣傳提效果
將交通安全宣傳工作融入到日常執勤執法中,做到宣傳在先、處罰在后。并依托“美麗鄉村行”,在各村莊出入口、客運站、場鎮等設立宣傳點,精準向農村地區群眾宣傳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同時,主動與新聞媒體進行對接,創新宣傳機制和豐富宣傳內容,提高廣大群眾交通安全意識、法治意識。
百日行動開展以來,全市共查處各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9540起,其中:酒醉駕883起、貨車超載194起、超員載客342起、不禮讓行人7016起、其他違法行為1105起。
今天,眉山公安交警曝光6起典型違法案例,廣大交通參與者要引以為戒,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近日,丹棱大隊在夜查酒駕整治行動中,查獲宿某某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在丹名路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宿某某酒精含量為30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進行處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案例二:7月22日,青神大隊在青衣大道與城北路交叉路口開展夜查工作時,發現一輛二輪摩托車駕駛員陳某有飲酒駕車的嫌疑。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其酒精含量為170mg/100ml,隨即到醫院抽血檢測,當到醫院外時陳某拒不配合,下車耍無賴躺地上,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三:8月17日,直屬三大隊在江白路5公里100米處對川Z6K***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人陳某某有酒駕嫌疑。經檢測,陳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72mg/100ml。民警依法對陳某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9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案例四:8月19日,董某某駕駛一輛輕型箱式貨車沿新城路往迎賓大道方向行駛,在通過新城路與中央商務大道交叉路口時與一輛小型客車相撞,致使小轎車內駕駛人與乘客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經查,這輛貨車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從貨車沖出路口到發生碰撞只有短短的2秒時間。董某某因不遵守交通信號燈承擔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處以駕駛證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案例五:8月9日,吳某某駕駛川 ZAY***小型轎車在仁壽縣西南網貿港外十字路口處闖紅燈與從仁壽城區往滿井方向正常行駛的程某某駕駛的電動車相撞,導致程某某受傷,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小車駕駛員吳某某因不按交通信號燈通行承擔此事故全責,將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處罰。
案例六:8月18日,直屬三大隊民警通過電警設備預警,一輛川Z號牌小型普通客車在351國道2863公里5米處涉嫌無證駕駛, 經過查詢得知,駕駛員陳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根據《道安法》相關規定,執勤民警對駕駛員陳某處以罰款1050元的處罰。
(賈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