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有群眾舉報稱自己沒來過瀘州,但是收到了一條違法短信,可能被其他車輛套牌使用。接到舉報后,四川瀘州公安交警支隊管控大隊立即開展布控調查,并于6月25日將涉嫌套牌的車輛攔截到位。
經查,駕駛人羅某從外地購買了渝G8E3XX車輛號牌至自己車上,其套牌原因是為了避免電子眼抓拍,而他自己車輛本身號牌為渝BY2XXX,羅某承認自己有駕駛套牌車的行為!警方將依法對羅某處以5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相信有群眾也遇到過類似情形,比如車輛沒出瀘州,卻有外省違法停車提醒或違法停車記錄?
瀘州公安交警在此溫馨提示,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有兩種情形:
(一)由于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在自動識別車輛號牌時會受到角度、光線、污損等因素干擾,少部分情況下會把號牌號碼識別錯誤,導致違法停車的提醒信息下發(fā)到了識別錯誤車輛的車主手機短信及交管12123APP通知內。如確實遇到有號牌號碼記錄錯誤的情形,車主可以通過交管12123APP直接提出違法異議申請或到就近的交通違法處理窗口由窗口人員協助現場提起違法異議申請,申請后將轉遞給違法發(fā)生地公安交警部門進行核查處理。
(二)如確實遇到有車輛被套牌的情形,可依據該違法記錄向車籍所在地或違法發(fā)生地公安交警部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