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壽縣司法局積極探索機關事務精細化管理的思路和措施,實行“關注細節、規范管理”的精細化管理機制,為更好地完成司法行政職責提供有力保障。
機關管理制度化。在原有制度的基礎上,對照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局黨組研究進一步修改完善了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請銷假制度、公章使用制度等25個工作制度、16項工作流程,并匯編成冊,真正形成了用制度規范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保障的工作機制。
窗口服務明晰化。在對外服務窗口部門設立人員去向公示牌,明確標出工作人員是否在崗、離崗原因,對于因外出學習、生病等原因需較長時間才能到崗的進行去向告知,并提前向政治部及辦公室報備。在方便本單位掌握出勤情況的同時,也讓前來辦事的老百姓能夠清楚明確,少跑腿、好辦事。
財物使用規范化。規范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嚴格財務審批報銷程序,堅決杜絕“非公”入賬和非計劃支出;對辦公設備、設施實行“定人、定物、定責”管理,對設備的一些日常性耗材使用進行統一登記管理,避免浪費;對辦公場所照明燈、供水設施實行責任人管理制度,杜絕常明燈、常流水現象。嚴格執行公務用車“三定點”制度,杜絕公車私用,減少不必要開支。
(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