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營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圍,5月23日,仁壽縣文林街道辦事處召開二季度禁毒知識學習會,就當前川外、川內禁毒形勢做出系統分析,并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安排部署近期重點工作。
社區民警、社區綜治、社區網格員、專職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共220余人參加。
當下正是罌粟花開等待結果的時節,針對文林街道部分社區涉及山林覆蓋率高的情況,會議提示各社區要充分利用“村村響廣播”、“移動喇叭宣傳車”、“居民小區禁毒推文微信群發”、“禁種鏟毒小組走訪踏查”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提醒轄區廣大群眾:“罌粟屬于毒品原植物,不是可供觀賞的花,種植一株也違法!”一經發現,聯合文林派出所進行處理,以絕對高壓態勢,確保無人敢種,無人愿種,無人能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強制鏟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的;
(三)抗拒鏟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會上,文林街道禁毒專干對如何辨認進行科普:“罌粟、虞美人同屬于罌粟科罌粟屬植物,兩者花朵看起來比較相似,但罌粟莖、葉一般無毛,果實為球形或長圓狀橢圓形,直徑4-5厘米,而虞美人的莖、葉均被有剛毛,果實也較小,呈倒卵形。大家在日常工作走訪中要多留意周邊的情況,多看一眼,有問題及時上報。”
會議強調:禁毒工作,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大家要廣泛利用多種多樣的形式,充分發揚文林街道:“人人爭當禁毒志愿者,人人都是禁毒宣傳員”的精神,不斷提升群眾識毒、防毒、拒毒意識,提高辯別毒品原植物的能力,扎實推進禁種鏟毒專項行動,讓居民共享幸福安寧,為構建無毒文林、綠色陵州做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