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八號檢察建議”和《四川省推進瓶裝液化石油氣“瓶改管”“瓶改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彭山區人民檢察院立足監督職能,強化內部協作,加強外部聯動,近日,聯合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管局等相關職能單位開展了“瓶改管”、“瓶改電”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重點對已取得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現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且存在安全風險隱患的各類餐飲場所等用氣安全隱患排查,宣傳推進“瓶改管”“瓶改電”,對前期摸排的底數推進有序改造,對有意向的餐飲經營單位及時聯系上報,按時保質攻堅完成重點改造類場所的改造工作。
“瓶改管”、“瓶改電”是減少燃氣隱患和事故發生的有效方式。下一步,該院將繼續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協作推動燃氣“雙改”工作,實現重點區域餐飲場所瓶裝液化氣有序退出,廣泛開展燃氣安全宣傳,全力推進專項工作,筑牢安全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