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表揚2023年度四川省檢察機關優秀集體優秀個人的決定》,對50個優秀集體和94名優秀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其中,東坡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夏麗獲評“2023年度四川省檢察機關優秀個人”。
自監察體制改革以來,夏麗主辦職務犯罪案件占同期全院職務犯罪案件的一半以上,2018年,辦理了全市監察體制改革后采取留置措施的首例案件,該案被省人民檢察院評為2018年度全省優質職務犯罪案件,被市委政法委評為2018年度“十佳案件”。辦理的一起行賄案獲評全省檢察機關保護民營經濟發展特色案例。2017年,辦理的四川省首例非法處置煤焦油致大氣污染案,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實施以來的眉山市首例污染環境犯罪案件,該案的成功辦理,有力震懾了當地類似生產企業,激發其優化升級污染防治設施,減少污染物排放;推動政府順勢開展了陶瓷、磚瓦等涉大氣污染專項執法行動,空氣質量得到持續改善,該案被市委政法委評為2015-2017年度精品案件,入選保障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典型案例。2020年,辦理的一起污染環境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實施后的全省首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該案的成功辦理不僅讓環境侵權者承擔生態損害賠償責任,也給其他經營者敲響警鐘,還對深化“行政+公安+檢察”聯動協作機制、促進生態損害賠償制度的落實具有示范意義,該案入選生態環境部涉廢礦物油環境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入選四川政法“五年百佳”案例(2018-2022)評選優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