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觀摩+法治宣講
為深入推進“檢察護企”專項行動,助企紓困,加強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賦能民營經濟不斷發展壯大。7月1日,夾江縣檢察院聯合夾江縣陶瓷協會組織觀摩一場挪用資金案庭審,陶瓷協會會員單位及受害企業30余人到場旁聽了案件的審理。
庭審中,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某某利用其在公司從事銷售工作的職務便利,挪用公司資金80余萬元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涉嫌挪用資金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經審理,夾江縣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認定被告人張某某構成挪用資金罪,鑒于其具有自首、認罪認罰等從輕或者減輕情節,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并退還受害企業被挪用資金。
針對陶瓷行業存在的共性問題,公訴人在發表公訴意見時,建議陶瓷企業完善規章制度,強化內部管理;勸誡企業人員強化法治觀念,高懸法律戒尺,做到知法、敬法、守法。
庭審后,旁聽人員表示通過庭審充分認識到挪用公司資金的嚴重后果,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一定會以案為鑒,深刻汲取教訓,依規依法履職。
此次庭審觀摩活動,既是一場普法教育,也是對“檢察護企”行動的具體落實,是夾江縣檢察院護航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下一步,夾江縣檢察院將繼續能動履職,加強檢企聯絡,依法平等保護各市場經營主體,幫助民營企業解決實際問題,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