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6日,眉山市彭山區檢察院會同彭山區法院、彭山區農業農村局聯合開展增殖放流、修復生態活動。 (眉山市檢察院供圖)
謀民生之利,解民生之憂。自“檢護民生”專項行動開展以來,眉山市檢察機關全面貫徹落實最高檢、省檢察院“檢護民生”專項行動部署,制定《眉山市檢察機關開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成立了由檢察長任組長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高站位推動專項行動走深走實。
眉山市檢察機關聚焦重點群體、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民生環境和社會穩定,加強民生司法保障,主動融入社會治理,以檢察“力度”提升民生“溫度”,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通過辦理人民有感受、社會有共鳴、法治有回響的高質效案件,答好新時代新征程“以人民為中心”的眉山檢察答卷。
截至目前,眉山市檢察機關共辦理涉及民生民利案件478件,幫助農民工等弱勢群體追回薪資235.27萬余元,為40名困難當事人及其近親屬發放救助金27.6萬元,會簽協作機制15個,4件案件獲評省級優秀案例和典型案例,1件案件獲評最高檢典型案例,1件案件獲評最高檢、最高法聯合發布的典型案例。
辦理解除收養關系案
劉婆婆養老問題得到徹底解決
“謝謝檢察官幫我解除了與養子的收養關系,侄女對我很好,現在我的晚年生活很幸福。”9月14日,洪雅縣79歲的劉婆婆高興地說。
事情還得從1971年說起,劉婆婆與丈夫收養一子江某,并在丈夫去世后獨自將其撫養成人。后江某娶妻生子,劉婆婆步入老年,婆媳矛盾嚴重,江某夫妻不盡贍養義務,致使劉婆婆靠撿拾廢舊、領取社保金維持生計。2023年12月,劉婆婆生病欲外出就醫,董某(江某的妻子)極力阻撓,劉婆婆無奈之下與江某簽訂《解除收養關系協議》,暫居侄女余某處。
今年1月,劉婆婆以《解除收養關系協議》內容顯失公平應予撤銷為由,向洪雅縣檢察院申請支持起訴。經查,在《解除收養關系協議》中,雙方約定解除收養關系,將劉婆婆名下自留山、自留地、承包田地、農村自建房共有份額贈與江某,相關收益歸江某所有;協議簽訂后,劉婆婆的養老金、撫恤金、安葬費等歸負責贍養的侄女余某所有。檢察機關認為,《解除收養關系協議》僅有劉婆婆單方贈與義務,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內容顯失公平且違背公序良俗,符合法定可撤銷情形。在檢察機關組織召開的聽證會上,與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民政、婦聯等單位代表一致贊同檢察機關支持起訴。考慮到劉婆婆年齡較大,訴訟能力弱,檢察機關協助其申請法律援助。
今年2月,劉婆婆向洪雅縣法院提起訴訟,檢察機關同步發出支持起訴意見書。當日,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確認解除雙方收養關系,劉婆婆放棄共有的農村自建房份額,江某當庭補償收養期間支出費用5萬元,并承擔劉婆婆今后部分醫療費。針對劉婆婆解除收養關系后居無定所、身患疾病的現實情況,洪雅縣檢察院為其申請發放司法救助金1萬元,協調縣婦聯、衛健、民政部門將其納入臨時救助關愛對象,并協助其與侄女余某簽訂遺贈扶養協議。
今年7月,該案成功入選第一批四川省檢察機關“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典型案例。
今年5月17日,洪雅縣檢察院干警到養老機構開展無障礙環境建設整改回訪工作,受到老人點贊。
關注老年人群體,眉山市檢察機關辦好每一個案件,助力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截至目前,眉山市檢察機關妥善起訴2起養老詐騙案件,辦理支持老年人起訴贍養費案件9件,幫助老年人追回贍養費10萬余元,為13名老年人發放司法救助金7.7萬元。
同時,認真落實最高檢“十一號檢察建議”,對全市養老機構進行摸排走訪,聯合眉山市民政局召開養老機構安全治理工作推進會,共同推進養老機構安全監管,針對養老機構無障礙設施安全隱患,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專項監督活動,辦理公益訴訟案件15件,讓無“礙”更有“愛”。
辦理行政監督案
顏某某錯誤婚姻登記信息撤銷
彭某平和顏某某結婚時未達到結婚年齡,冒用其哥哥彭某安的身份信息,于1987年與顏某某辦理結婚登記。今年5月,彭某平與顏某某、彭某安分別在其所在村委會辦理獨生子女費用及特困生活救助手續時,村委會工作人員發現戶口登記和結婚登記不一致。顏某某向仁壽縣檢察院申請監督。
婚姻登記事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維護,少數人故意使用虛假身份信息或者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辦理婚姻登記,受害者維權面臨舉證困難、申請民政部門自行撤銷難、通過訴訟途徑進入訴訟審理難等諸多問題。
為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5月21日,仁壽縣檢察院受理該案,并及時啟動調查程序,通過走訪村社干部,了解核實涉案當事人的身份信息和婚姻家庭情況,調閱原始婚姻登記資料,查明了雙方當事人真實的婚姻登記情況。
5月24日,仁壽縣檢察院向仁壽縣民政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仁壽縣民政局對錯誤的婚姻登記信息予以撤銷。仁壽縣民政局采納該院檢察建議,及時撤銷了彭某安與顏某某的婚姻登記,并于5月30日書面回復仁壽縣檢察院。
該案能如此快速辦理,得益于仁壽縣檢察院牽頭和仁壽縣民政局聯合制定的《關于建立辦理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婚姻登記類案件協作配合機制的實施意見》。自“檢護民生”專項行動開展以來,眉山市檢察機關辦理該類案件10件。
支持起訴+仲裁調解
黃某某因工受傷獲最有利賠償
2023年11月6日,黃某某經人介紹來到四川某公司承包的位于青神縣的一項目從事雜工工作,工資180元/天。同年12月25日8時,黃某某在拖拉鋼筋時,不慎掉入坑中,導致頭部、胸腔等多處受傷,住院期間產生醫療費2萬余元。
黃某某多次找包工頭請求支付醫療費等賠償金,但均被對方以自己不是用工主體予以拒絕。今年5月,黃某某來到青神縣檢察院尋求幫助。承辦檢察官審查后認為,黃某某系農民工,在建筑工地從事雜工工作受傷引發社會保險待遇糾紛,其訴求有法律依據,且黃某某自身文化水平不高、訴訟能力較弱,符合支持起訴的受理條件,便依法受理此案,同時為黃某某申請了法律援助。
辦案過程中,承辦檢察官就該案支持黃某某向法院提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之訴,或是支持黃某某以工傷保險待遇糾紛通過勞動仲裁前置程序先行維護權益產生了困惑,于是提交檢察官聯席會議討論。經過討論,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條之規定,最終作出更有利于維護黃某某權益的決定,即建議黃某某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具備用工主體資格而違法轉包業務的四川某公司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6月24日,黃某某在青神縣檢察院的建議下,向青神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四川某公司支付九級工傷保險待遇。7月19日,在青神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主持下,檢察官向該公司釋明違法分包的后果,與仲裁員共同釋法說理,經過黃某某與該公司充分協商,雙方最后達成調解協議,該公司承諾向黃某某支付九級工傷賠償款120000元和工資5040元,共計125040元。
開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就是要置頂民生實事,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用心用情辦出高質效案件,把司法溫暖送到群眾心里。為此,眉山市檢察院制定出臺《關于民事支持起訴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與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社局、市婦聯等11家單位會簽《關于建立弱勢群體民事支持起訴協作機制的意見》;主動對接行政機關建立協作機制,眉山市檢察院與市婦聯簽訂《關于建立婦女權益保護公益訴訟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
眉山市東坡區檢察院健全完善民生訴求反映渠道,充分發揮12309檢察服務中心、駐區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窗口作用,在鎮、街道探索“檢察+綜治”模式,設立“檢察聯絡點”,讓檢察為民工作更加貼近基層、服務群眾。
截至目前,眉山市檢察機關受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3件4人,起訴2件2人,辦理支持起訴案件152件,幫助農民工等弱勢群體追回薪資235.27萬余元。辦理3件涉婦女平等就業權益(保障)公益訴訟案件。眉山市東坡區檢察院、青神縣檢察院、丹棱縣檢察院針對部分用人單位發布含有就業性別歧視內容招聘信息的情況,督促行政機關依法監管糾正并全面排查網絡招聘平臺,讓婦女平等就業權利得到了有效維護。
下一步,眉山市檢察機關將堅持從政治上著眼,從法治上著力,樹牢大局意識、聚焦重點任務,圍繞經濟發展和民生領域重點、難點、堵點問題,堅持一體履職、綜合履職、能動履職,體現檢察擔當,以更扎實的“護民”舉措,提升檢察為民“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