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樹名木,承載著歲月的滄桑,見證著歷史的變遷,是大自然賦予人類的珍貴遺產。古樹名木保護公益訴訟專項活動開展以來,鄉城縣人民檢察院積極作為,以檢察融合履職為手段,與各部門聯動多措并舉保護古樹名木。
10月10日,鄉城縣人民檢察院、鄉城縣人民法院會同鄉城縣公安局、鄉城縣林業局、正斗鄉人民政府,共同為鄉城縣正斗鄉白壩村的古胡桃樹發布《司法保護令》,以司法之力守護綠色“國寶”。 正斗鄉白壩村的古胡桃樹齡1005年,樹高20米,樹圍8.98米,平均冠幅23米,屬于國家一級保護古樹。此次發布的《司法保護令》,提出六項禁止事項:
1.禁止擅自移植、砍伐古樹;
2.禁止通過刻劃、剝損樹皮,折毀樹枝或挖掘樹根等方式破壞古樹的完整性;
3.禁止在古樹上架設線纜及纏繞、懸掛物體;
4.禁止攀爬古樹及其保護圍欄;
5.禁止在古樹保護圍欄范圍內傾倒污水、燃放明火、排放煙氣、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
6.禁止進行損壞古樹安全生長及破壞古樹保護設施、保護標志的其他行為。
掛牌儀式結束后,各部門在古胡桃樹下舉行古樹名木宣傳科普活動。活動現場,檢察人員通過發放宣傳單、現場講解等方式向村社干和群眾宣傳有關古樹名木的相關知識,大力宣傳古樹名木的重要價值和保護古樹名木的重要意義。
進一步加強古樹名木保護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必然要求。鄉城縣人民檢察院將始終主動擔當,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工作,不斷完善古樹名木司法保護工作機制,把古樹名木司法保護與生態環境領域公益訴訟、鄉村振興、法治宣傳結合起來,為保護自然和社會歷史遺傳、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貢獻檢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