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深入貫徹落實最高檢“十一號檢察建議”,共同推進檢察機關與相關職能部門協作配合,統籌推進我縣養老機構安全監管治理。近日,丹巴縣人民檢察院邀請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等部門開展落實“十一號檢察建議”推進養老機構安全監管聯席會議。會議圍繞如何進一步協同落實“十一號檢察建議”,強化治理合力,提升養老機構安全監管水平進行深入研討,并達成共識。
會上,檢察官向與會人員再次詳細解讀了“十一號檢察建議”的制發背景、內容和重要意義,在分析總結轄區內養老機構安全監管的隱患點和薄弱點的基礎上,從壓實主體責任、落實危險物品安全監管、加強民政資金管理、強化部門協作配合等方面簽訂了工作機制。 下一步,丹巴縣檢察院將以“檢護民生”活動為抓手,加強部門聯動,凝聚工作合力,定期溝通信息、會商研判,推動“十一號檢察建議”走深走實,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檢察官小課堂 什么是“十一號檢察建議”? 近年來,檢察機關辦案中發現,侵犯養老機構被看護人人身權利犯罪案件時有發生,有的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反映出養老機構安全保障制度未得到嚴格落實、養老機構工作人員的招錄管理工作存在漏洞等問題,不利于養老事業的健康發展。2023年12月29日,最高檢向民政部制發“十一號檢察建議”。針對養老機構內侵犯老年人人身權利問題,從強化對養老機構設立、運行安全方面的監管、督促養老機構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推動養老機構做實入院評估工作、指導養老機構進一步加強對從人員監管等方面督促強化養老機構安全監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