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人類在侵占野生動物棲息地的同時,還對野味趨之若鶩,不少人開始圍捕濫殺、販賣皮毛、啃食骨肉,使得不少瀕危、珍貴野生動物處境艱難,有的甚至瀕臨滅絕。
8月7日上午,樂山市人民檢察院對邛莫小英等7人非法獵殺國家保護野生動物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一案,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經過審理,法庭全部支持檢察機關訴訟請求,并當庭宣判:被告邛莫小英等7人因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判決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費156000元,并在當地縣級官方媒體平臺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這是樂山市首例野生動物保護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七人以身試法,團伙作案無視法律
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期間,邛莫小英、畢者夫提、洛子阿別等七人單獨或分別結伙,在峨邊縣覺莫鄉光頭山附近和黑竹溝鎮“瓦里惹”水溝附近,采用放狗追咬、扔石頭等方式,非法捕殺3只野生動物“巖羊”(又名巖牛,彝族名字“嘿”)和1只野生動物“杜”(彝族名字)。2019年7月至8月期間,公安機關先后從被告人畢者夫提的家中查獲“巖羊”角和“巖羊”肉,從被告人邛莫小英和洛子阿別的手機中分別提取了兩次獵殺“巖羊”和獵殺“杜”的現場視頻資料。后經四川綠盾森林資源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被獵殺的野生動物分別為鬣羚和大靈貓,均屬國家Ⅱ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獵殺野生動物,不僅追刑責還要擔民責
邛莫小英等7人因涉嫌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2019年12月26日,被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作出(2019)川1132刑初62號刑事判決書,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條、第八條、第十五條規定,上述被告的行為已對國家野生動物資源造成破壞,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除應負刑事責任外,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根據《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評估方法》的規定,樂山市檢察院對被獵殺的大靈貓和鬣羚進行評估計算,七被告應賠償損失價值5倍的資源損害費156000元。
嚴厲打擊,斬斷伸向野生動物的黑手
公益訴訟起訴人指出:非法捕獵殺害野生動物會破壞生態鏈條和區域生態平衡,獵殺后的野生動物死體還容易流入食用環節,給公共衛生安全帶來重大隱患,危及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非法捕獵殺害野生動物的行為不僅要受到刑法的嚴厲打擊和懲罰,使自己身陷囹圄,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進行資源損害賠償。希望通過本案,能不斷提高公眾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健康安全風險防范意識,愛護和保護好野生動物,共同維護我們共有的美麗家園。
傾聽動物的內心獨白
鬣羚 我的天敵很少,直到遇到了你們
大靈貓 我的美來自山野,你不懂,但你也不能吃我呀!
檢察官呼吁
遵守法律,共同保護。敬畏自然,敬畏生命。擯棄陋習,拒食野味。(陳楊 何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