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壽縣檢察院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的實施為契機,堅持把檢察業務學習和服務保障民生、生態環境治理與推進生物安全和農業生產安全相結合,積極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
近日,該院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福壽螺破壞生態環境、危害農業生產安全的問題,及時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協調縣農業農村局和有關部門、鄉鎮開展清查治理工作,向仁壽縣農業農村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書,建議仁壽縣農業農村局依法及時履職,積極組織開展縣域內福壽螺的清理滅除工作;加強對福壽螺危害及防治的宣傳力度,構建聯防聯控、群防群治的防治監管體系,保障縣域內生物安全、農業生產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
該院高度重視高檢院交辦的案件線索,一是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的實施為契機,成立辦案領導小組,積極開展福壽螺破壞生態環境、危害生物安全行政公益訴訟調查取證工作。二是該院會同仁壽縣農業農村局、仁壽縣普寧街道產業辦、仁壽縣普寧街道杜家社區工作人員,以線索事發地普寧街道杜家社區3組為中心,先后深入杜家社區10組、青崗鄉雙店村、珠嘉鎮三溪社區等周邊場鎮、仁壽濕地公園分組開展現場勘察、走訪調查和追蹤溯源工作;現場查看繁殖卵體、提取樣本觀察,繪制現場勘察圖,明確線索反映的福壽螺大量繁殖田塊位置及畝數。通過調查詢問,調查福壽螺入侵到本地生態環境中的時間、繁殖方式、繁殖季節、危害及防治等情況;拍攝調查視頻,記錄福壽螺危害農作物情況、群眾對福壽螺的認識與防治情況。三是該院積極與四川農業大學聯系,通過委托出具專家意見書的方式,委托四川農業大學出具對福壽螺的繁殖方式、繁殖季節、危害后果及防治等出具專業性意見。
該院根據調查取證認定的事實和專家意見書關于福壽螺的危害后果及防治等專業性意見向仁壽縣農業農村局發出如上內容的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書,并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導、協調縣農業農村局及相關部門和鄉鎮開展排查摸底、清理滅螺工作和加強宣傳工作,有力提升了主管機關、鄉鎮及群眾對生物安全、農業生產安全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認識,推動了該領域工作的有力開展。
(王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