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禁毒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參與禁毒斗爭的良好氛圍,在“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雁江區人民檢察院聯合區人民法院于6月23日在資陽中學開展庭審進校園活動,就一起販賣毒品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資陽中學上百名師生旁聽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
在近一個小時的庭審過程中,公訴人通過宣讀起訴書、出示證據、法庭辯論、發表公訴意見,有力的指控了被告人李某某販賣毒品的犯罪事實。公訴人認為,李某某販賣毒品,數量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當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并現身說法,以自己為反面教材呼吁同學們要好好學習、遠離毒品。雁江區人民法院根據公訴人的指控、案件的證據和犯罪事實,當庭對被告人作出了宣判,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八千元。
庭審結束后,檢察官對廣大師生進行了普法宣講,結合學生常見思維理念、行為習慣,對毒品的種類,特別是新型毒品的種類,危害后果及未成年人應該如何拒絕毒品進行了釋法說理,并通過發放禁毒宣傳單,現場解答等形式和大家相互交流,號召大家自覺抵制毒品的侵害,取得了較好的法治宣傳效果。
在隨后召開的庭審評議會上,代表委員們對本次庭審效果予以了肯定,認為區檢察院、區法院把庭審活動、禁毒教育及法治宣傳很好的結合在一起,讓司法真正走到學生們的身邊,對預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并提出庭審進校園活動常態化、案件類型多樣化、覆蓋范圍全面化等建議,將“法律七進”進一步做深做實。學生代表們說道:“相對于以前的法治教育,這種公開庭審我們還是第一次見,公開庭審的這種儀式感和法律的威嚴性讓我們對毒品犯罪有了更加直觀和深刻的認識,也提醒我們敬畏法律,珍惜學習機會,做一個懂法、守法的合格的學生”。(蔣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