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東坡區公益訴訟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解決公益訴訟資金“從哪里來,到哪里去”問題,近日,東坡區人民檢察院、東坡區人民法院與東坡區財政局共同研究、協商會簽了《眉山市東坡區公益訴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并由區財政局在代管資金賬戶中設置了公益訴訟資金專門賬戶。
《辦法》明確了資金來源和用途。公益訴訟資金的來源包括法院生效裁判、調解確定的以及訴前程序環節侵權人自愿支付的公益損害賠償金、生態環境和資源修復費、評估鑒定費等。公益訴訟資金的用途包括生效裁判、調解書確定的用途,支付評估審計、檢驗鑒定、生態環境修復、污染物處置等費用。
《辦法》明確了申請主體和程序。公益訴訟資金使用申請人包括對公益訴訟法定領域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檢察機關、人民法院等。申請人應先將申請材料報檢察機關、人民法院共同審批同意后,再向財政部門提出資金使用申請,資金劃撥后相關材料報政法委備案,其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應當在公告期內向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主管部門依照前述程序進行申報。
《辦法》明確了資金使用受監督?!掇k法》規定公益訴訟資金實行專賬核算和專款專用,依法接受紀委監委、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同時,檢察機關還會適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開展專項檢查,確保公益訴訟資金使用到位、受損公益修復到位。對以弄虛作假等手段套取、騙取公益訴訟資金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依規移送紀委監委或司法機關處理。
(劉劍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