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九龍縣人民檢察院始終堅持以黨建引領業務建設,不斷加大檢察聽證力度,通過強化組織領導、機制建設、源頭治理,讓檢察聽證、陽光司法成為辦案新常態,所辦理的聽證案件涉及羈押必要性審查、國家司法救助、擬不起訴等類型,實現“四大檢察”全覆蓋。
一、吸納多方參與,實現聽證透明。充分發揮外部監督在提升司法辦案質效方面的積極作用,廣泛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群眾代表等參與公開聽證,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充分保障聽證員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及監督權,提升檢察機關司法辦案透明度和執法辦案公信力。領導干部以上率下,帶頭示范,與案件當事人、聽證員進行充分溝通交流,解決案件爭議點、疑難點,有效發揮聽證在解決疑難復雜案件和有較大的社會影響案件中的作用。
二、完善聽證程序,提升聽證質效。會前充分準備,認真分析研判,制定聽證會方案,評估案件爭議焦點,特別是針對突發情況做好應對預案,確保能夠掌控聽證會議現場局面。通過設置事實調查、聽證員評議等環節規范聽證過程,用心用情為當事人釋法說理,積極打開當事人心結,最大程度地緩解矛盾、減少對抗。同時積極推動公開聽證+檢察建議、司法救助、矛盾化解等多元化促進檢察聽證效果得到最大程度的延伸。
三、堅持問題導向,促進矛盾糾紛化解。以“創涉藏地區優秀檢察院”為抓手,圍繞“案結事了人和”目標,注重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通過充分運用公開聽證開展面對面釋放說理,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如該院辦理涉嫌盜伐林木一案,由于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輕微,身體多病,且屬于五保戶,在審查起訴階段自愿認罪認罰,為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本著“少捕慎訴慎押”的辦案理念,九龍縣人民檢察院對該案依法召開聽證會,聽證過程中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四、強化宣傳力度,傳遞司法溫暖。充分利用“兩微一端”、門戶網站、縣級媒體等渠道對公開聽證工作相關情況進行宣傳報道,在向公眾彰顯檢察溫度的同時,著力提升廣大群眾對檢察機關工作的知曉度、滿意度。如該院辦理的龔某洪涉退役軍人國家司法救助案,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讓人民群眾的權益保障最大化,讓司法救助在陽光下運行,促進了檢察機關執法辦案的透明性,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提供法律保障和司法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