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巴塘縣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的洛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一案,在巴塘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被告人洛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罰金人民幣3000元。此次庭審巴塘縣檢察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干部、被執行人員、相關人員參加庭審觀摩。在訊問環節,公訴人沉著冷靜、思維敏捷,針對被告人涉嫌的罪數、犯罪數額等爭議焦點,從是否實際支配和使用房屋售后款等角度層層遞進;在舉證、質證環節,細致認真、全面直觀展示證據。
在法庭辯論階段,針對被告人的辯解理由和辯護人的辯護意見,精準回應、直擊重點,有力指控犯罪。隨后,公訴人結合案件事實認定、證據采信、量刑情節等方面發表公訴意見,并對被告人進行深刻的法庭教育。
參加庭審觀摩活動的代表表示,通過這次觀摩,更加了解檢察院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特點,提高了檢察院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實現了群眾監督司法公開。觀摩代表也希望今后檢察院能夠更多地舉辦庭審觀摩活動,讓群眾更多地了解檢察院工作職能,提高群眾的法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