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發揮“墨爾多衛士——流動檢察室”的作用,落實四下基層要求,充分履行檢察職能,12月12日,丹巴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金麗帶案下訪,將聽證地點搬到了當事人所在的村民活動室,主動邀請具有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經驗的聽證員一起進行聽證。聽證會上,聽證員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礎上和檢察官一起耐心勸解,釋法說理。在特邀嘉賓和聽證員的共同努力下,經過三個多小時的勸解,當事人然某某最終打開心結,冰釋前嫌,一起多年來不能化解的土地補償及欠薪問題就這樣通過“檢察聽證+人民調解”的方式得以成功化解。
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20周年。下一步,丹巴縣人民檢察院將結合主題教育,立足檢察職能,持續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落實四下基層要求,用心用情做好為民辦實事實踐活動,為服務鄉村振興注入檢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