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刑事執行檢察監督,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確保監管場所安全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看守所檢察辦法》等相關規定,爐霍縣人民檢察院派駐爐霍縣看守所檢察室(以下簡稱“派駐檢察室”)于2025年6月12日對縣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出所就醫活動進行了現場檢察。
派駐檢察室檢察官全程參與,對照法定程序和工作預案,實地核查了看守所啟動外醫診斷治療的法律文書和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有效,是否符合《看守所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詳細了解了看守所配置的押解警力、警戒器械、車輛安全以及押解方案預案制定情況,并監督看守所與縣醫院銜接落實專用通道設置、臨時羈押場所安排、醫護人員對接、檢查治療過程看護等各環節,確保民警全程貼身戒護,防止在押犯罪嫌疑人脫逃、自傷自殘或與外界不當接觸。
同時,密切關注在押犯罪嫌疑人在就醫過程中的身體狀況、治療需求是否得到及時回應和滿足,民警是否文明執法,有無不當體罰、虐待或變相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
經現場檢察,爐霍縣看守所對此次在押犯罪嫌疑人出所就醫活動,審批手續完備,押解警力配置合理,安全防范措施有效落實,監管民警履職到位,與醫院對接順暢,在押犯罪嫌疑人得到及時有效診治,基本醫療權益得到保障。整個過程未發現違規操作和安全隱患。
現場監督縣看守所組織的出所就醫活動,是派駐檢察室依法履行監督職責的具體體現,有效維護了監管秩序和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下一步,派駐檢察室將繼續依法能動履職,通過日常巡查、專項檢察、突發事件臨場監督等多種方式,持續加強對看守所監管執法活動的監督力度,特別是對重點環節、重點對象的監督,督促看守所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確保監管場所持續安全穩定,進一步提升法律監督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