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摘要:霸總為給白月光出氣,一紙調令將彭主管調到偏遠子公司擔任保安。 上集問題:公司如此借用是否合法?如果你是彭帥帥,你怎么辦?欲知答案,請接著看↓↓↓
案件背景 總裁霸傲天以個人意志調崗,無故將主管彭帥帥借調往200公里外的子公司擔任保安,彭帥帥拒絕接受無理調崗,并堅持在原崗位工作。總裁隨即以曠工為由開除彭帥帥。 法院審理認為: 彭某某的原工作崗位是行政管理,不上夜班,而調崗到保安崗位需要上夜班,兩個崗位在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公司對彭某某最為關切的調崗期限及工資問題未給予回復,回避勞動者核心訴求。彭某某未同意到新崗位工作,繼續在原崗位上打卡考勤。綜上,法院對公司關于有權調整彭某某工作崗位的主張不予采納,認定彭某某的行為不構成曠工,公司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違法。 法官提醒!!! 用人單位調整員工崗位須符合法律程序,不能僅憑個人意志隨意為之。員工如遭遇違法調崗或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合法調崗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維權途徑?: 若勞動者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仲裁不服,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