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江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工傷認定所引發的行政爭議案件,同時實質解決了勞動者的損失賠償問題,有力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023年3月31日上午11時許,蔣某某在荔江鎮兩馬村澆筑48號供電塔,當其在端砂石去攪拌的過程中不慎摔倒受傷,經醫院診斷為肱骨大結節骨折。同年6月,蔣某某向合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經合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查核實,認定蔣某某是四川某勞務有限公司在合江縣龍潭220千伏輸變電新建工程線路部分設計采購及施工總承包項目的普工,認為蔣某某所受之傷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決定認定其為工傷。
四川某勞務有限公司對認定工傷決定不服,于是將合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為被告、蔣某某作為第三人訴至本院。
為實質化解行政爭議,法官庭前與各方當事人進行有效的溝通,了解雙方爭議的焦點,有的放矢進行調解,根據各方證據材料還原案件的真實情況,法官從在案的證據指出行政機關在認定工傷存在程序瑕疵,在對蔣某某耐心細致的釋法明理下,蔣某某接受法官的說法,雙方均同意按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進行處理,最終四川某勞務有限公司申請撤回本案的行政訴訟,獲法院準許。
雖然本案已經了結,但蔣某某因工傷所造成的損失還未得到有效解決。為了避免蔣某某的權益因申請撤回行政訴訟后,未得到及時維護,同時防止勞務公司利用法律程序遲延履行其應盡的義務,徹底了結當事人的心結,承辦法官為蔣某某計算出法律規定應獲的損失,結合情理、法理促成四川某勞務有限公司與蔣某某之間就提供勞務者受害賠償達成一致意見。
本案的處理不僅化解了行政爭議,也讓蔣某某的賠償事宜得到圓滿解決,真正體現案結,事了,人和。
下一步,合江法院將繼續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及時妥善地化解行政爭議,為行政相對人提供靈活多樣、高效便捷、富有人性關懷的行政爭議化解渠道,實現“從源頭上預防、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助推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為縣域法治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司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