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黃某與李某某的離婚糾紛案件,并有力督促了金錢給付義務的履行,彰顯了司法為民的責任擔當。
黃某與李某某因感情破裂,向屏山縣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案件受理后,法院考慮到離婚糾紛涉及情感、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等多方面復雜問題,為妥善化解矛盾,減少當事人訴累,承辦法官積極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調解過程中,法官秉持公正、客觀的態度,認真傾聽雙方訴求。在財產分割環節,針對雙方爭議較大的房產、存款等財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家庭實際情況,耐心地為雙方分析利弊,引導他們理性對待。經過多輪溝通協商,最終促成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調解協議,其中黃某需向李某某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補償。
調解協議達成后,法院并未放松對后續執行的關注。為確保黃某按時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法官及工作人員主動跟進,向黃某詳細闡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盡快履行。在法院的積極督促下,黃某在規定期限內將全部款項支付到位,李某某的合法權益得到了切實保障。
此次離婚糾紛的成功調解與有效執行,體現了屏山縣人民法院在處理家庭糾紛案件中的專業能力與高效作風。法院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在維護法律權威的同時,注重情、理、法的融合,努力讓每一個當事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