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宜賓市司法局與市場監督管理局建立合法性審查與公平競爭審查聯動機制并印發通知,明確聯動范圍和審查主體,創新五大工作機制,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建立審查材料的銜接機制 市、縣(區)司法局在審查涉及經營者經濟活動的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時,重點審查起草單位公平競爭初審材料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查意見。對缺少公平競爭審查相關材料的,退回起草單位,待補充完善后再進行審查。 建立清理和備案審查合作機制 市、縣(區)司法局在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專項清理以及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時,發現可能存在不符合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要求情形的,應當與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會商研判。對違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督促制定機關或起草單位整改。 建立清理和備案審查銜接機制 市、縣(區)司法局在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專項清理以及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時,發現違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應當將相關情況及時通報同級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縣(區)司法局可以與同級市場監督管理局共享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登記目錄,每年初將上一年度備案審查目錄通報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抽查、督查的重要依據。 建立規范性文件檢查配合機制 市、縣(區)司法局在組織開展合法性審查檢查和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抽查過程中加強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市、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抽查中發現違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應當督促起草單位整改,并將發現問題通報司法局。 建立業務培訓聯動機制 市、縣(區)司法局組織開展合法性審查業務培訓時,邀請本級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業務科(股)室參加培訓;市、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辦公平競爭審查業務培訓時,邀請本級司法局合法性審查業務科(股)室參加培訓,通過業務培訓互派人員參加的方式,共同促進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業務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