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法院執行法官積極踐行司法為民宗旨,通過上門調解的方式,成功執結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切實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23年7月,申請人徐某與被執行人胥某簽訂了一份租賃合同,約定將其建筑器械出租給胥某用于工程建設。然而,在租賃期間,雙方因租金支付等問題產生糾紛,經多次協商無果后,徐某遂將胥某起訴至屏山法院。法院依法審理后作出判決,要求胥某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但判決生效后,胥某并未履行義務,徐某無奈之下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接手案件后,仔細查閱了案件卷宗,深入了解雙方的爭議焦點和矛盾根源。考慮到案件涉及租賃合同糾紛,且雙方當事人均有一定的抵觸情緒,單純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可能會進一步激化矛盾,不利于糾紛的徹底解決。因此,執行法官決定采取上門調解的方式,爭取通過溝通協商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執行法官來到被執行人胥某家中進行面對面的溝通。法官首先向被執行人闡明了法律規定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后果,同時也認真傾聽了被告的意見和訴求。被告表示,由于近期資金困難,確實存在資金周轉問題,并非故意拖欠租金。了解到這一情況后,執行法官又與徐某取得聯系,將胥某的實際情況告知徐某,并希望徐某能夠理解胥某的困境,胥某也向執行法官承諾在10月21日前將欠付租金支付給徐某。
10月21日早,胥某將4000元租金通過微信支付給徐某,該起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