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2023年11月19日,肖某良駕駛二輪摩托車搭乘肖某成從屏山縣永康村往王場鎮方向行駛至變電站旁時,從路口駛入康莊大道過程中與彭某駕駛執行的重型特殊結構貨車發生碰撞,造成肖某良、肖某成受傷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肖某成當場死亡,肖某良經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經屏山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經調查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肖某良、彭某承擔本次事故同等責任,肖某成無責。經協商對賠償事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故起訴至法院。
屏山縣人民法院經過了事故經過、案件實際情況,多次與當事人電話溝通、面對面溝通,詳細計算了賠償金額,通過釋法析理,幾番調解促進雙方當事人互諒互讓、自愿達成協議,此糾紛的成功化解,解決了雙方當事人的煩心事,切實維護了一方穩定。
一直以來,屏山縣人民法院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前端,切實保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真正實現定分止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