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江法院充分運用執行和解,執行完畢陳某等44人與某公司勞動爭議系列案件,化解了企業執行不能難題。
陳長國等44人與某公司勞動爭議系列案件,經合江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或調解,某公司應支付尚欠陳某等44人工資合計900000余元。仲裁系列文書生效后,因某公司未履行義務,陳某等44人均向合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經調查,被執行人某公司現已停業,其名下僅有工業廠房8處且均進行了抵押,其中7處廠房的抵押權人早已向合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且拍賣所得案款無法清償全部抵押債權,另一處未抵押的廠房經詢價估值亦無法清償抵押債權,未發現該公司有其他可供執行財產,案件陷入執行不能困境。考慮到該公司欠付工資工人數多,金額較大,為更好地保障民生,化解社會矛盾,執行法官組織廠房抵押權人、被執行人公司股東王某和陳某等44名工人協商,抵押權人同意在其應受償的拍賣成交款中拿出部分用于清償工人工資,被執行人公司股東王某同意自行籌集26萬元用于支付欠付工資,陳某等44名工人亦自愿放棄20%至40%不等的工資,通過各方讓利,被執行人公司股東主動擔當,該44名工人的工資全部執行完畢,化解了企業執行不能的困境。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企業失能必將導致案件執行不能,在此種情況下如何保障工人工資兌付是當下執行的一大難題。合江法院在執行中為妥善化解矛盾、定紛止爭,保障民生和各方當事人權利,充分運用執行和解機制,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向各方當事人釋法明理,最終促成勞動者與企業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實際履行完畢,既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又減輕企業負擔,化解了企業因失能導致的執行不能問題。